广州市纤雅化妆品有限公司“娇伶美白祛斑霜(国妆特字G20120777)”是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生产的特殊用途化妆品,产品类别:祛斑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未组织对本产品所称功效进行审核,也不对产品所称功效的认可)。“燕窝素”可能是该产品在包装盒上使用的商标。
经查,“燕窝素”是广州市金肤蓉化妆品有限公司申请的商标,但此商标没有通过商标局审核,为无效商标,商标信息如下:
申请/注册号:10487882
申请日期:2012年02月14日
国际分类:3
申请人名称(中文):广州市金肤蓉化妆品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中文):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西路724号301房
商标状态:无效(仅供参考)
商标状态图标:申请被驳回、不予受理等,该商标已失效
国妆特字G20120777的注册信息如下:
产品名称:娇伶美白祛斑霜
产品类别:祛斑类
生产企业:广州市纤雅化妆品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长红村白海面2号工业区
批准文号:国妆特字G20120777
卫生许可证号:粤妆20161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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