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岭咽口清生态液|苗岭疣疱净非药品冒充药品

2009-04-08 19:02:31    来源:  作者:

苗岭咽口清生态液
黔东南州苗岭苗族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黔卫消证字〔2005〕第037号
违法标示内容适用范围:用于革兰氏阴性菌、革兰氏阳性菌、白色念珠菌等引起的口臭、咽喉炎、口腔溃疡、牙龈肿痛等
非药品标注疾病名称和疾病症状,违法标示或暗示治疗、缓解疾病症状

苗岭疣疱净
黔东南州苗岭苗族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黔卫消证字(2005)第037号
违法标示内容适用人群:扁平疣、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带状疱疹
非药品标注疾病名称,违法标示治疗疾病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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