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中药四厂有限公司“参南星口服液(国药准字B20020556)”是经国家食药监局批准生产的,其功能主治:健脾益气,解郁调神。用于慢性疲劳综合症证属肝郁脾虚型,可改善倦怠乏力,思维迟钝,头晕胀痛,烦躁易怒,失眠健忘,咽喉疼痛,耳鸣目眩,食欲不振,肌肉关节酸痛。“心脑方”可能是该产品在广告中的使用名称。
药品价格315网提醒您:哈尔滨中药四厂有限公司“参南星口服液”违法广告曾遭监管部门查处和曝光,建议消费者不要轻信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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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近日发布《2016年4月份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中,“参南星口服液(国药准字B20020556)”榜上有名,广告中标示名称为“心脑方”、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556”的药品,通用名称为“参南星口服液”,广告中标示生产企业为“哈尔滨中药四厂有限公司”。该药品经批准的功能主治为“健脾益气,解郁调神。用于慢性疲劳综合症证属肝郁脾虚型,可改善倦怠乏力,思维迟钝,头晕胀痛,烦躁易怒,失眠健忘,咽喉疼痛,耳鸣目眩,食欲不振,肌肉关节酸痛”。该广告严重篡改审批内容,夸大功效,如“对脑血栓、腔隙性脑梗、缺血性脑梗、脑动脉硬化等13种脑中风及后遗症,对冠心病、心绞痛、二尖瓣、三尖瓣关闭不全、狭窄、返流、心肌梗塞等15种心脏病的治疗效果非常理想”;含有不科学的功效断言和保证,如“脑中风患者来的时候多数都是瘫痪的,手脚卷缩,僵硬不能动,用上药后,几天就能认识人了,脸上也有了表情,进一步用药后,最终手脚都很快恢复活动能力,出院时都是走出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