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喘丸违法广告遭查处 广东宏兴

2013-06-19 16:33:34    来源:  作者:

  海南省食药监局发布2013年1~3月份违法广告公告 息喘丸上黑榜
  city.12312.gov.cn/article/cityjsxx/cityxjgg/201306/1758922_1.html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请广大消费者要提高警惕,切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应在医师和药师指导下通过正常渠道购买和使用药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伤害。

  产品类别:非处方药
  广告中标示名称:息喘丸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息喘丸
  产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1561
  生产企业(申请人)名称: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发布公告单位: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播出次数:16

  相关链接:广东宏兴“息喘丸”上违法广告黑名单
  >http://gd.nfdaily.cn/content/2010-07/09/content_13638050.htm

  记者今天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包括广东宏兴制药厂生产的“息喘丸”、北京长城制药厂生产的“利脑心片”等9种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因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情节严重而被曝光。国家药监局指出,广东宏兴“息喘丸”广告宣称服用该产品“一盒不咳,两盒不喘,三个月根治老咳喘”等,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宏兴息喘丸骗人真有法儿,竟然利用专家患者来做托儿
  >http://y.china.com.cn/info/114960

  阳光志愿者 常乐 2009-06-04 添加 产品类别是药品广告,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是(宏兴)息喘丸,广告中标示的药品批准文号是未标示,广告中标示的广告批准文号是未标示,发布违法广告的广告主是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所属省份是广东省,广告中标示的药品经营企业名称是工农、蚌山,发布媒体是蚌埠-1,刊播时间是2009-04-01 17:54:56 至 2009-04-30 17:50:48,违法原因是利用医疗机构、专家、医生、消费者、患者的名义、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处理结果是移送蚌埠市工商局查处,总次数是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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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表于 2015-10-13 10:22:18
河北食药监局公布1月药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情况,息喘丸上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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