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双龙驱风油
- 【商品名/商标】
狮马龙
- 【规格】5ml
- 【主要成份】水杨酸甲酯、薄荷脑、樟脑、桉油、薰衣草油、松节油。辅料为轻质液状石蜡。
- 【性状】狮马龙双龙驱风油为无色或淡黄色的澄清油状液体,具特殊香气。
- 【功能主治/适应症】
舒筋活络,驱风止痛。用于关节肌肉疼痛,跌打损伤,蚊叮虫咬。
- 【用法用量】外用擦抹于患处。
- 【不良反应】对破损皮肤有刺激。
- 【禁忌】1.孕妇及婴儿禁用。2.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皮肤破溃处禁用双龙驱风油。
- 【注意事项】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本品含有水杨酸甲酯,外用亦可经皮肤吸收到血液,对于服用华法林药物的患者过量使用该药,存在可能引起出血的风险。3.患有感冒、水痘或发热病的儿童应避免使用含有水杨酸甲酯的产品。4.遗传性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患者、对水杨酸类药物过敏者慎用。5.忌食生冷、油腻食物。6.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7.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8.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9.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贮藏】密闭,置凉暗处保存。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中国香港英吉利制药厂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广东狮马龙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C20100009
- 【生产地址】中国香港九龙油塘高辉道17号油塘工业城B2座11字楼8,9,12室
- 【条形码】4891781011042
- 【药品本位码】869791500001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