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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死坊子区人民医院 副院长:胎儿不算人

2012-12-29 16:13:58    来源:  作者:

  王先生表示,他们花费7000多元,历经两个多月做了司法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医院应承担40%的责任。但是经王先生的律师和院方多次协商,院方只同意承担40%的误工费和医药费,对于王先生提出的胎儿死亡费和精神损失费概不负责。

  “医院还一直说‘不行就走法律程序吧’,我们不能让孩子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了。”王先生说道。

  院方回复:胎儿不算人 不能赔偿死亡费

  记者来到坊子区人民医院,孙副院长告诉记者:“医院提过剖腹产,但是孕妇当时拿不定主意。对于鉴定出医院应承担40%的责任,按照病情来看医院觉得责任过高,但是他们也很不幸,医院就承认了这种鉴定结果。不过胎儿不算人,他出生就是死胎,法律规定不能赔偿死亡费,我们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协商,达到双方共识。要是实在协商不下我们可以走法律程序解决。”

  坊子区卫生局医政科回复:去法院起诉吧

  据坊子区卫生局医政科工作人员表示:患者反映的情况与他们到医院了解的情况出入很大,医院病历记载了医院曾提出的剖腹产建议,但孕妇拒绝了。对于补偿方面,医院依照相关规定不能接受这样的要求,没办法调解。

  工作人员还说:“我们系统可以搞医学鉴定,可根据医学鉴定结果进行协商,也可去法院起诉进行赔偿。司法鉴定不是我们医学方面的鉴定,这样改过来改过去怎么给调解,直接去法院起诉吧。医院方面,没有法院判决也没办法下账。还是该去法院就去法院,让法院给判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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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表于 2015-05-06 23:43:27
我们的小侄子在那个医院昨天刚去世,医生误诊,也是那个院长出面不负责任的话一箩筐,家人的心都碎了!
匿名发表于 2013-05-25 11:07:50
别去坊子医院了 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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