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宝软胶囊广告严重违法

2012-08-03 16:54:48    来源:  作者:

  芯宝软胶囊(批准名称精制冠心软胶囊)药品广告严重违法
  >http://y.china.com.cn/report/795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今年5月全国部分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了监测抽查,并于18日对监测抽查发现的部分严重违法广告向社会进行了公告。

  严重违法广告名单

  芯宝软胶囊(批准名称精制冠心软胶囊)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吉林永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该广告属于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发布媒体:石河子新闻综合频道(新疆)。

  谁在为精制冠心软胶囊的违法广告买单?
  >http://y.china.com.cn/info/95637

  阳光志愿者 清泉 2008-11-06 添加 为加强药品广告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规范药品广告发布秩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省局对前期省内主要媒体发布的药品广告情况进行监测分析,现将10种严重违法药品广告向社会发布如下消费警示。其中吉林永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冠心软胶囊(国医圣方)”,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053751,其功能主治为“活血化淤。用于心血淤阻之冠心病,心绞痛”。该药品为处方药,未在我省进行药品广告审批备案,擅自在我省大众媒介《楚天都市报》发布广告,且因在全国多个省份发布违法广告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列入2008年第1期违法广告药品“黑名单”。广告中宣称“患者使用该药品5~6个疗程,各种心脏病症状完全消失,心脏功能恢复正常。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等全面转好,不再复发”等。广告中利用学术机构、专家、患者的名义做证明,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已将以上严重违法药品广告移交工商部门依法处理,部分产品已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请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并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和购买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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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5322发表于 2016-11-21 12:41:47
效果不错,就是贵,我吃了几个疗程,还可以,比住院省多了。
匿名发表于 2015-09-22 19:23:04
药物的治疗效果有吗?我家人有心脏上的毛病,我是在报纸上看到的,有知道的请回复我,谢谢
匿名发表于 2015-08-14 07:09:14
盖州电视台也在播,怎么有人下虚假广告的定论,却没人制止呢
匿名发表于 2015-07-31 18:11:53
衡水公共频道正在热播,如真是虚假广告,希望尽快禁播!
匿名发表于 2015-07-04 20:46:36
怎么就没人管。现在还有在销售,这不是纵然犯罪吗?中国不就人多吗?人呢?说话的人不少干事实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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