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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答复!食品包装上是否可以印“药食同源”字样? 播放
内容简介:近日,有网友在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互动交流板块,就“食品包装上是否可以印‘药食同源’字样”进行提问,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如下: “药食同源”准确名称应为“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是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发布的一个物品管理目录,用于界定哪些物质既可以作为食品原料,又可以作为中药材使用。这个概念本身并非食品标签上允许使用的宣传用语。 不建议在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使用“添加药食同源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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