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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齐纳药房虚开增值税电子发票被查处
内容简介:广州齐纳药房有限公司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23年7月20日修订)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你单位虚构经营业务,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上述142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虚开行为,金额合计798,084.51元,税额合计9,638.6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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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04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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