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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江龙源爱华大药房销售过期药品和医疗器械被查处
内容简介:芷江龙源爱华大药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上述超过有效期的维生素AD滴剂2盒(10粒/板×2板/盒)、止咳橘红颗粒3盒(6克×6袋/盒);2.罚款人民币1000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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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3:59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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