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医院举证偷录偷拍可做证据

2008-08-18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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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新《规定》还对其实施的具体时间做了规定,即2002年4月1日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和再审民事案件不适用本规定。

  7偷录偷拍的资料有了明确规定

  关于非法证据的规定是新《规定》的又一亮点,以往法律规定,未经他人许可做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如今则规定,只要偷录偷拍等视听资料不是通过非法渠道取得的,就可以和别的证据一起作为证据。

  《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这就意味着,只要不是通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都是合法证据,可以被采纳。

  而第70条则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如果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除非在取证过程中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例如侵犯他人隐私),或者采取法律禁止的行为,如擅自将窃听器安装到他人住处进行窃听取得等。

  根据这一规定,一直被新闻界和司法界关注的记者暗访行为,就可以作出这样的理解:只要记者没有采用法律禁止的行为,偷录偷拍应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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