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录音证据有效 医疗诉讼医方举证

2008-08-18 19:41
虚假信息举报: 联系客服

  证人席不再虚设

  去年12月初,厦门思明区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经济纠纷案件中,一位黄姓商人步入证人席,手按宪法,庄严宣誓忠实履行法律规定的作证义务。

  今后,证人出庭作证的这一幕将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庭审中。《规定》明确指出,除年迈体弱、岗位特殊无法离开、交通不便、自然灾害等情形外,证人均应出庭作证,接受质询。证人应对其亲身感知的事实进行客观陈述,不能宣读事先准备好的书面证词,不得对事实发表意见。同时规定证人不得旁听庭审,不得旁听法院和当事人对其他证人的询问。

  对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规定》明确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承担。

(登录 | 注册)
当前汉字数: 0
我要咨询
医疗诉讼中患者也要有证据意识
内容简介:暂无简介
最新评论:暂无评论
2008-08-18 19:50 文章
关键词:
我要提问
药学专业问题解析
去 提 问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244号  粤ICP备10223721号-1  资质文件  Copyright © 东莞力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互联网药品信息备案:粤网药信备字(2025)第0102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粤)字第04266号
药品交易平台备案:(粤)网药平台备字(2023)0003-001号  医疗器械交易平台备案:(粤)网械平台备字(2019)第000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090010  兔灵医药大健康私域直播平台诚招一级代理:查看招商文档
下载APP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