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008-08-17 23:39
虚假信息举报: 联系客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登录 | 注册
当前汉字数: 0
我要咨询
患儿服用王振伍诊所不明药物后死亡
内容简介:暂无简介
最新评论:真的吗?现在咸阳渭城区紫韵东城那有家王振伍诊所,还说明天带娃过去看
2022-03-05 00:01 文章
胎儿死于河南省中医院二附院 医院称意外事故
内容简介:暂无简介
最新评论:看病还是到正规医院比较好!不过医疗是个特殊行业,也不能不了解真象,妄加评论!毕竟
2015-07-27 11:32 文章
产妇死于老河口市孟楼卫生院 医务人员小门开溜
内容简介:暂无简介
最新评论:暂无评论
2010-12-26 12:51 文章
“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
内容简介:暂无简介
最新评论:暂无评论
2008-08-26 12:40 文章
什么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内容简介:暂无简介
最新评论:暂无评论
2008-08-26 12:32 文章
关键词:
我要提问
药学专业问题解析
去 提 问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244号  粤ICP备10223721号-1  资质文件  Copyright © 东莞力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互联网药品信息备案:粤网药信备字(2025)第0102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粤)字第04266号
药品交易平台备案:(粤)网药平台备字(2023)0003-001号  医疗器械交易平台备案:(粤)网械平台备字(2019)第000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090010  兔灵医药大健康私域直播平台诚招一级代理:查看招商文档
下载APP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