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称其通过微信购买的“纤SO瘦身压片糖果”检出西布曲明成分。经国家毒品实验室北京分中心检测,该产品确含西布曲明,昌平区市场监管局随即对李某玲立案调查。
经查,2024年12月至2026年4月期间,李某玲先后3次通过淘宝联系并添加微信商家,购进外包装未标注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执行标准等信息的“纤SO植物果蔬压片糖果”,并将产品拆分成单粒,用自封袋包装,以微信昵称“圆圆”对外销售,还宣称产品具有减肥功效。
2026年7月,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出具《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认定李某玲涉嫌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罪。昌平区市场监管局已依据相关规定,将本案全部案卷材料移送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开展刑事侦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