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抗病毒口服液
【商品名/商标】白云山/康美尚/花城
【规格】10ml*15支
【主要成分】板蓝根、石膏、芦根、地黄、郁金、知母、石菖蒲、广藿香、连翘。辅料为蜂蜜、蔗糖、氢氧化钠。
【性状】白云山康美尚抗病毒口服液为棕红色液体;味辛、微苦。
【功能主治/适应症】清热祛湿,凉血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流感。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早饭前和午、晚饭后各服一次)。
【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腹胀、腹部不适、皮疹、瘙痒、过敏反应等。
【禁忌】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1.久病体虚者如出现腹泻时慎用。2.本品含有郁金,不宜与丁香、母丁香同用。3.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5.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6.发高烧体温超过38.5°C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7.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密封。置阴凉处保存。
【有效期】24个月。
【生产厂家】广州白云山花城药业有限公司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广州白云山花城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3615
【生产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佛田北路48号
【条形码】6927771403271
【药品本位码】86900415000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