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头孢泊肟酯干混悬剂
【规格】50mg(规格待定)
【主要成分】头孢泊肟酯。化学名称:(6R,7R)-7-[2-(2-氨基-4-噻唑基)-(Z)-2-(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3-甲氧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异丙氧羰氧乙基酯。
【功能主治/适应症】主要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1.呼吸系统感染:如肺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咽喉炎(咽喉脓肿)、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支气管扩张症(感染时)、慢性呼吸道疾患继发感染等等。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如肾盂肾炎、膀胱炎、淋菌,性尿道炎、前庭大腺炎、前庭大腺脓肿等。3.皮肤软组织感染:如毛囊炎(包括脓疱性痤疮)、疖、疖肿症、痈、丹毒、蜂窝织炎、淋巴管(结)炎、瘭疽、化脓性甲沟(周)炎、皮下脓肿、汗腺炎、簇状痤疮、感染,性粉瘤、肛门周围脓肿等。4.耳鼻喉科感染:如中耳炎、副鼻窦炎等。5.其它:如乳腺炎等。
【用法用量】用法:按标签说明加水适量配制成混悬液,摇匀,口服。本品宜饭后服用。成人:上呼吸道感染包括急性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和咽喉炎等,一次0.1g,每12小时1次,疗程5~10天;下呼吸道感染: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一次0.2g,每12小时1次,疗程10天;2.急性社区获得性肺炎,,一次0.2g,每12小时1次,疗程14天;单纯性泌尿道感染:一次0.1g,每12小时1次,疗程7天;急性单纯性淋病,单剂1.2g;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一次0.4g,每12小时1次,疗程7~14天。儿童:急性中耳炎:每日剂量10mg/kg一日一次,一次5mg/kg,每12小时1次,疗程5天。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0.4g。扁桃体炎、鼻窦炎:每日剂量10mg/kg一日一次,一次5mg/kg,每12小时1次,疗程5~10天。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0.2g。
【不良反应】副反应发生的机率和严重程度均与其它常用的广谱头抱菌素相当,发生率为2.5-5%,主要内容有消化系统症状(腹泻软便:0.40%,胃部不适感:0.10%,欲吐、恶心、呕吐:0.09%)等。
【禁忌】对本品或头抱烯类抗生素有过敏症既往史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对青霉素过敏者慎用;肾功能严重不全者及老年患者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抗酸剂或H2受体拮抗剂可减少其吸收并降低其血药浓度峰值;丙磺舒可升高其血浆浓度水平。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仅在治疗有益性超过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尚未确立妊娠期用药的安全性]。2、服药期间应吩咐不要哺乳(向母乳中移行)。
【老年患者用药】头孢泊肟酯的药代动力学参数不受年龄的影响,但肾功能不全的患者的分布有所改变,消除半衰期延长1.5至2小时,血浆的清除率和肾清除率减少,因此中至重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肌酸酐清除率<50ml/min)可减量50%或一日服药一次。
【贮藏】遮光,密闭保存。
【生产厂家】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64658
【生产地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路
【药品本位码】86902763004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