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苯甲酸福格列汀片
- 【商品名/商标】
信立汀
- 【规格】12mg*7片*2板
- 【主要成份】本品活性成份为苯甲酸福格列汀。
-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椭圆形片(12mg规格)。
- 【功能主治/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改善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单药治疗:本品单药可配合饮食控制和运动,用于改善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与盐酸二甲双胍联合治疗:当单独使用盐酸二甲双胍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与盐酸二甲双胍联合使用,在饮食和运动基础上改善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重要的使用限制本品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患者。
- 【用法用量】推荐剂量:本品单药治疗或与二甲双胍联合治疗的推荐剂量为12mg,每日一次。本品可与食物同时或分开服用。特殊人群:肾功能不全患者:开始使用本品前建议评估肾功能,之后应定期评估。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肾小球滤过率[GFR]≥60mL/min且<90mL/min)不需要调整剂量;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肾小球滤过率[GFR]≥30mL/min且<60mL/min)剂量调整为6mg,每日一次;目前尚无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和终末期肾功能衰竭患者服用本品的临床研究数据。肝功能不全患者:目前尚未针对肝功能不全患者进行研究,本品尚无肝功能不全患者的用药数据。
- 【不良反应】临床试验:安全性数据汇总分析来自2项为期52周的Ⅲ期临床试验,即1项本品单药治疗和1项本品与二甲双胍联合治疗,均包括24周的双盲治疗期(单药研究为安慰剂对照和苯甲酸阿格列汀阳性对照,联合二甲双胍研究为安慰剂对照)和28周的延长治疗期(本品治疗组和苯甲酸阿格列汀阳性对照组维持原治疗,安慰剂组转为接受本品治疗)。总体安全性结果显示本品无论是单药使用;还是联合二甲双胍使用,均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和耐受性。2项Ⅲ期临床试验汇总分析中,本品的总暴露时间为582病人年,其中有202例糖尿病受试者本品达到至少连续1年(≥52周)的暴露。接受本品治疗24周的受试者报告的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见表1,接受本品治疗52周的受试者报告的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见表2。低血糖:在1项本品单药治疗的Ⅲ期临床试验中,接受本品12mgQD、苯甲酸阿格列汀25mgQD和安慰剂治疗24周的受试者,低血糖发生率分别为2例(0.9%)、0例(0%)和7例(6.2%),未发生重度低血糖事件。在1项本品与二甲双胍联合治疗的Ⅲ期临床试验中,接受本品与二甲双胍联合治疗、安慰剂与二甲双胍联合治疗24周的受试者,低血糖发生率分别为5例(1.9%)和3例(2.2%),未发生重度低血糖事件。胰腺炎和冠状动脉类疾病:2项Ⅲ期临床试验汇总分析中,仅1例(0.2%)接受本品与二甲双胍联合治疗24周的受试者发生阻塞性胰腺炎。在1项本品单药治疗的Ⅲ期临床试验中,接受本品12mgQD、苯甲酸阿格列汀25mgQD和安慰剂治疗24周的受试者,冠状动脉类疾病的发生率分别为5例(2.2%)、2例(1.8%)和3例(2.7%)。在1项本品与二甲双胍联合治疗的Ⅲ期临床试验中,接受本品与二甲双胍联合治疗、安慰剂与二甲双胍联合治疗24周的受试者,冠状动脉类疾病的发生率分别为9例(3.8%)和6例(4.4%)。实验室检查:2项Ⅲ期临床试验汇总分析中,与安慰剂组相比,本品治疗24周后血淀粉酶和脂肪酶较基线略有增加的趋势(见表5和表6)。其它特别关注的实验室检查[包括血肌酐、肝功能指标(ALT、AST、TBIL、ALP)]指标均无明显变化。表格及其余内容详见纸质说明书。
- 【禁忌】对本品活性成分或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本品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患者。胰腺炎:已上市的同类药物(西格列汀、沙格列汀、维格列汀、利格列汀和阿格列汀)均有出现急性胰腺炎的报告。2项Ⅲ期临床试验汇总分析中,与安慰剂组相比,本品治疗24周后血淀粉酶略有增加的趋势,仅1例(0.2%)接受本品与二甲双胍联合治疗24周的受试者发生阻塞性胰腺炎,该例受试者既往有胆囊结石、慢性胆囊炎病史。在开始使用本品后,应对患者是否出现胰腺炎症状和体征进行仔细观察。如果怀疑发生急性胰腺炎,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尚不清楚具有胰腺炎病史的患者在使用本品时发生胰腺炎的风险是否升高。心力衰竭:在其他已上市二肽基肽酶4(DPP-4)抑制剂中,有两种药物在心血管安全性研究中发现DPP-4抑制剂治疗与心力衰竭之间的联系,其余三种药物未发现DPP-4抑制剂有增加心力衰竭的风险。这些研究评估了在具有2型糖尿病和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的患者中,使用DPP-4抑制剂治疗与心力衰竭之间的联系。在具有心力衰竭高风险的患者(如既往有心力衰竭病史和肾功能损伤病史的患者)开始治疗前,需评估本品治疗的风险和获益,并在治疗期间观察这些患者的心力衰竭症状和体征。应告知患者心力衰竭的典型症状,在出现相应症状时立即向医生报告。如果发生心力衰竭,应根据当前的治疗标准进行评价处理,并考虑停用本品。肾功能影响:在2项Ⅲ期临床试验汇总分析中,2例(0.4%)接受本品12mgQD治疗的患者、0例(0%)接受阳性对照药物(苯甲酸阿格列汀25mgQD)治疗的患者、1例(0.4%)接受安慰剂治疗的患者发生eGFR下降至小于60mL/min/1.73m2的情况。肾功能不全患者用药详见[用法用量]“肾功能不全患者”部分。肝功能影响:在2项Ⅲ期临床试验汇总分析中,1例(0.2%)接受本品12mgQD治疗的患者、0例(0%)接受阳性对照药物(苯甲酸阿格列汀25mgQD)治疗的患者、1例(0.4%)接受安慰剂治疗的患者发生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超过3倍正常上限(ULN)。2型糖尿病患者可能患有脂肪肝,可引起肝功能检查结果异常,患者也可能患有其他类型的肝脏疾病,多数肝脏疾病可被治疗和管理。因此,在开始本品治疗前,推荐评估患者的肝功能谱。本品尚无肝功能不全患者的用药数据,肝功能检验结果异常的患者不建议开始本品治疗。如果患者报告发生可能提示肝损伤的症状(包括疲劳、食欲减退、右上腹不适、尿色加深或黄疸),迅速进行肝功能检查。在上述临床情况下,如果患者出现具有临床意义的肝酶升高或出现肝功能检查异常结果持续或恶化,应停用本品并寻找可能的原因。如果暂未发现引起肝功能检查异常的其他原因,不要在上述患者中再次使用本品。与其他降糖药物联用:本品与二甲双胍联合使用时,低血糖发生率较低,且没有发生重度低血糖(参见[不良反应])。本品目前尚未有与磺脲类或胰岛素合用时的数据,但联合使用时可能会导致低血糖发生率增加。超敏反应:在其他DPP-4抑制剂上市后在患者的治疗过程中发现严重超敏反应,包括速发严重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和严重皮肤不良反应(包括Stevens-Jonson综合征)。超敏反应通常发生在治疗开始3个月内,有些报告发生在首次服用之后。在本品的临床试验中未发现严重超敏反应的发生。治疗过程中,如果怀疑发生超敏反应,应停用本品,评估其他可能的过敏原因,并开始采取其他方法治疗糖尿病。使用其他DPP-4抑制剂曾出现血管性水肿的患者应慎重用药,尚不明确这些患者在使用本品时是否会诱发血管性水肿。大疱性类疱疮:已有使用DPP-4抑制剂后出现需要住院的大疱性类天疱疮上市后病例报告。在报告的病例中,患者通常在局部或全身免疫抑制治疗和停用DPP-4抑制剂后恢复。告知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应报告水疱或糜烂的发生。如果怀疑发生大疱性类天疱疮,应停用本品,并考虑转诊至皮肤科医生处进行诊断和适当治疗。重度和致残性关节痛:在接受DPP-4抑制剂的患者中已有重度和致残性关节痛的上市后报告。开始药物治疗后至症状发作的时间为1天至数年不等。患者在停药后症状缓解。当重新开始使用相同药物或不同的DPP-4抑制剂时,一部分患者的症状复发。本品临床试验未发现重度和致残性关节痛相关不良反应。考虑到DPP-4抑制剂是重度关节痛的可能原因,适当的时候应该停药。心血管影响:尚未开展长期服用本品对心血管安全性影响的临床研究和评估。
- 【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与盐酸二甲双胍或格列美脲联用时,未见具有临床意义的药代动力学药物相互作用(参见[临床药理])。本品未开展与其他药物的药物相互作用研究。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本品尚未在妊娠妇女中进行充分和对照良好的临床研究,不建议在妊娠期使用本品。哺乳:尚无本品及其代谢物是否会经人乳汁分泌的数据,不建议在哺乳期使用本品。
- 【老年患者用药】不建议按年龄调整本品给药剂量。本品2项Ⅲ期临床试验中,共有723名患者接受本品治疗,其中109名(15.1%)患者年龄为65岁或以上。在老年(≥65岁)患者和较年轻(<65岁)患者间,未观察到总体安全性或有效性存在差异。但是,不能排除某些老年患者对本品具有更强的敏感性。
- 【儿童用药】本品在18岁以下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 【药理毒理】药理作用:福格列汀是二肽基肽酶4(DPP-4)抑制剂。DPP-4可快速水解肠促胰岛激素,包括胰高血糖素样肽-1(GLP-1)和葡萄糖依赖性促胰岛素多肽(GIP)。福格列汀可抑制DPP-4活性,减少DPP-4水解肠促胰岛激素,从而增加活性形式的GLP-1和GIP的血浆浓度,以葡萄糖依赖的方式增加胰岛素释放并降低胰高血糖素水平,进而降低血糖。毒理研究:遗传毒性:福格列汀Ames试验、中国仓鼠肺细胞(CHL)染色体畸变试验和小鼠体内骨髓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福格列汀代谢产物M-1(氧化脱氨)和M2-1(甲基单羟基化)的Ames试验、体外CHL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结果均为阴性。生殖毒性:大鼠生育力与早期胚胎发育毒性试验中,雄性大鼠于交配前4周给药至交配期结束终末剖检,雌性大鼠于交配前2周给药至妊娠第7天经口给予福格列汀100、300、1000mg/kg,1000mg/kg剂量下可导致雄性大鼠附睾重量降低、睾丸体重比升高和精子计数降低。雄性和雌性大鼠生育力的未见不良影响剂量(NOAEL)分别为300和1000mg/kg(以体表面积计,分别相当于临床推荐剂量12mg/天的242倍和806倍)。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中,妊娠大鼠于器官发生期(妊娠第6-15天)经口给予福格列汀100、300、1000mg/kg(以稳态原形药AUC计,相当于临床推荐剂量的51、221、989倍),≥300mg/kg剂量下出现母体毒性,包括流涎、体重增重和摄食量减少,1000mg/kg组可见胎仔体重降低,以及胎仔尾椎和胸骨节的骨化点数降低;其母体NOAEL为100mg/kg,胚胎-胎仔发育NOAEL为300mg/kg。妊娠兔于器官发生期(妊娠第6-18天)经口给予福格列汀50、150、400/300mg/kg(以稳态原形药AUC计,相当于临床推荐剂量的20、127、384倍),≥150mg/kg组可见摄食量抑制,400/300mg/kg组可见母体死亡、胎盘均重降低和雌性胎仔体重降低;其母体和胚胎胎仔发育NOAEL分别为50mg/kg和150mg/kg。大鼠围产期毒性试验中,妊娠大鼠于妊娠第6天至哺乳期第21天经口给予福格列汀50、150和500mg/kg(以体表面积计,相当于临床推荐剂量的40、121、403倍),≥150mg/kg组母体观察到剂量依赖性体重和摄食量降低,500mg/kg剂量下可见F1子代出生早期的死亡数增多和离乳前体重降低,F2子代未见毒性反应;母体和子代发育毒性的NOAEL分别为50mg/kg和100mg/kg。福格列汀及其代谢产物M-1和M2-1均可通过胎盘屏障和乳汁分泌转运至子代。致癌性:TgrasH2转基因小鼠致癌性试验中,连续26周经口给予福格列汀100、300和750mg/kg(以稳态原形药AUC计,相当于临床推荐剂量的25、85、237倍),未见药物相关肿瘤发生。大鼠2年致癌性试验中,连续104/103周(雄性/雌性)经口给予福格列汀40、100、250mg/kg(以稳态原形药AUC计,相当于临床推荐剂量的19、74、211倍),250mg/kg组雄性大鼠可见甲状腺滤泡细胞腺瘤发生率增加,≤100mg/kg组雄性大鼠和所有剂量组雌性大鼠均未见明显致癌性。
- 【药物过量】在Ⅰ期临床研究中健康受试者单次口服400mg苯甲酸福格列汀(日推荐剂量的30倍以上),结果显示仍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如果出现药物过量情况,应及时联系医务人员。可采取常规支持治疗措施(如,去除胃肠道内未吸收的药物,进行临床监测,以及根据患者临床情况给与支持性治疗)。目前尚未研究通过血液透析去除本品。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40033
- 【生产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大工业区规划五路1号
- 【条形码】6923830504149
- 【药品本位码】869005530010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