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在2026年4月24日发布了《国家药监局关于25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6年第14号),其中标示为广州鸿华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一批次chuaikan童颜水光焕采小红膜检出禁用原料,详情如下:
序号:15
标示产品名称:chuaikan童颜水光焕采小红膜
标示化妆品备案人名称:广州鸿华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标示化妆品备案人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唐阁村唐阁一社工业园A栋5楼
被抽样单位名称:宿城区佳一期化妆品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耿车镇兴盛街80号
包装规格:35ml×6片
标示批号:D.04.13.A3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2027.04.12
标示化妆品备案人所在地区:广东
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4112677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60688
检验机构名称:江苏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不符合规定项目:曲安奈德
检验结果:5.28μg/g
规定要求:不得添加
粤G妆网备字2024112677的备案信息如下:
产品名称:chuaikan童颜水光焕采小红膜(2025-08-05已注销)
备案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4112677
备案日期:2024-04-02
备案人:广州鸿华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人住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唐阁村唐阁一社工业园A栋5楼
企业名称:广州鸿华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唐阁村唐阁一社工业园A栋5楼
生产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唐阁村唐阁一社工业园A栋5楼
生产许可证:粤妆20160688
成分:["水","甘油","烟酰胺","丁二醇","黄原胶","透明质酸钠","尿囊素","甘草酸二钾 ","金黄洋甘菊(CHRYSANTHELLUM INDICUM)提取物","田野薄荷(MENTHA ARVENSIS)叶提取物","马齿苋(PORTULACA OLERACEA)提取物","香叶天竺葵(PELARGONIUM GRAVEOLENS)花/叶/茎提取物","对羟基苯乙酮","辛酰羟肟酸","库拉索芦荟(ALOE BARBADENSIS)提取物","苦参(SOPHORA ANGUSTIFOLIA)根提取物","1,2-己二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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