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来源:浙江省医保局2025-03-25 13:01
虚假信息举报: 联系客服

18. 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能力建设。搭建一体化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系统,开发在线项目管理、价格调整、动态监测、实施评估等模块,提升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信息化水平。推进各级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专业化能力建设,打造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专业化队伍。健全联动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上下衔接、省市联动、信息共享。

(七)建立三医协同的配套改革推进体系

19. 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全省公立医院医疗设备配置管理,引导合理配置,严控超常超量配备。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内部专业化、精细化管理。规范公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改革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实现医务人员薪酬阳光透明,严禁下达创收指标,不得将医务人员薪酬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20. 完善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投入机制。落实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等政府投入。落实对中医(民族医)医院和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防治、妇产和儿童等专科医疗机构的投入倾斜政策。

21. 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探索建立医疗、医保、医药统一高效的政策协同、信息联通、监管联动机制。强化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协同,推动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同步调整。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医保总额付费,探索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建立健全医保医用耗材目录管理制度,强化公立医疗机构定点协议管理。落实药品和医用耗材全部挂网采购,推进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提质扩面。加强集采品种质量监管和供应保障,健全集采后续质量追溯制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把改革试点作为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工作任务,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试点全过程,加强试点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商推进机制,统筹推动试点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同。医保部门承担改革试点牵头责任,建立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统筹部门意见,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公立医疗机构积极参与改革,落实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价格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财政、人力社保、药监等部门要协同做好宏观调控、财政投入、薪酬制度改革、药械质量监管等相关工作,形成改革合力。

(三)做好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解读和服务宣传,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做好政策出台前的风险评估和舆情研判,妥善化解风险矛盾,切实保障改革顺利实施。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登录 | 注册
当前汉字数: 0
我要咨询
福建省关于规范整合妇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内容简介: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妇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根据国家医保局印发的《妇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医保价采函〔2024〕273号),现就规范完善我省妇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最新评论:暂无评论
2026-03-09 08:39 文章
甘孜州医保局公示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内容简介:甘孜州医疗保障局 关于甘孜州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落地定价的公示,我局完成现行62项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映射整合工作,形成22项标准化项目。依据定价相关规定,对22项护理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了映射整合、专家论证会等程序,并拟定了价格,现予以公示。
最新评论:暂无评论
2025-06-11 12:53 文章
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省试点-甘孜州首轮调价方案
内容简介:甘孜州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省试点甘孜州首轮调价方案的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5月21日——2025年5月27日。公示期内,公众可将修改意见及理由以书面形式(本人签名或单位加盖公章)反馈至我局。
最新评论:暂无评论
2025-06-11 12:53 文章
广东省公布中医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内容简介:制定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外治类、产科类和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全省最高限价(见附件1-4)。各地市根据省最高价确定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本批医疗服务项目的政府指导价,不可上浮、合理确定下浮比例,并按医疗服务价格重要事项报告制度要求报省医疗保障局。
最新评论:暂无评论
2025-04-19 12:49 文章
广东省公布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内容简介: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公布“X线摄影成像”等26项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相应加收、扩展项目。将除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以外的,立项指南落地前执行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除外内容的一次性使用耗材整理为可收费的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清单。
最新评论:暂无评论
2025-04-19 12:48 文章
我要提问
药学专业问题解析
去 提 问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244号  粤ICP备10223721号-1  资质文件  Copyright © 东莞力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互联网药品信息备案:粤网药信备字(2025)第0102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粤)字第04266号
药品交易平台备案:(粤)网药平台备字(2023)0003-001号  医疗器械交易平台备案:(粤)网械平台备字(2019)第000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090010  兔灵医药大健康私域直播平台诚招一级代理:查看招商文档
下载APP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