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先大药业为他人无证经营提供药品遭查处
内容简介:四川先大药业有限公司为他人无证经营提供药品的详情如下:处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处罚内容:罚款1万元
最新评论:四川省药监局在2024年9月29日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四川先大药业有限
2025-02-27 10:47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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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监局在2024年9月29日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四川先大药业有限公司向无合格资质的医疗机构苍溪县龙山镇中心卫生院八一村卫生站提供药品被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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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监局在2024年9月29日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四川先大药业有限公司向无合格资质的医疗机构苍溪县龙山镇中心卫生院八一村卫生站提供药品被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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