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玻璃酸钠滴眼液
【商品名/商标】尖峰药业/尖峰
【规格】5ml:5mg(0.1%)
【主要成分】活性成份:玻璃酸钠。辅料:氯化钾、氯化钠、氨基己酸、依地酸二钠、苯扎氯铵(0.03mg/ml)、稀盐酸、氢氧化钠、注射用水。
【性状】本品为无色澄明的粘稠液体。
【功能主治/适应症】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ö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 eye syndrome)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用法用量】一般1次1滴,1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不良反应】根据共计4208例的调查结果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件(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安善的处置。过敏症--0.1~5%以下: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眼--0.1~5%以下:瘙痒感、刺激感、结膜炎、结膜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异物感;0.1%以下:分泌物、眼部疼痛。
【禁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2.给药时:(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2)不要在配戴隐形眼镜时滴眼。(3)本品开封后请在28天内使用,过期应丢弃。
【药物相互作用】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患者用药】尚不明确。
【药理毒理】玻璃酸钠为天然高分子化合物,是构成组织基质的重要成分,具有较好的黏弹性,对角膜具有保护作用;与纤黏连接蛋白结合,促进角膜上皮细胞的连接和伸延,加快角膜创伤愈合。此外,玻璃酸钠分子具有强亲水能力和润滑作用,可稳定泪膜、防止角结膜干燥和减轻眼组织摩擦,缓解干眼症的不适症状。
【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贮藏】密封保存
【有效期】24个月
【生产厂家】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上市许可持有人】浙江尔婴药品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43833
【生产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工业园区金衢路368号
【条形码】6972750527813
【药品本位码】8698420800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