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田七镇痛膏
【商品名/商标】恒古/赛灵药业
【规格】7cm*10cm*3片*2袋
【主要成分】三七、肉桂、大黄、元宝草、苏木、红花、了哥王、两面针、制川乌、制草乌、乳香(制)、没药(制)、延胡素、当归、防己、续断、川桐皮、木通、木香、麻黄、花椒、辣椒、地肤子、海藻、薄荷脑、樟脑、冰片、水杨酸甲酯。辅料为立德粉、氧化锌、松香、羊毛脂、液状石蜡、黄凡士林、橡胶、萜烯树脂、热熔压敏胶、抗氧剂。
【性状】恒古田七镇痛膏为浅棕色或棕红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功能主治/适应症】活血化瘀,祛风除湿,温经通络。用于跌打损伤,风湿关节痛,肩臂腰腿痛。
【用法用量】外用。贴于患处,24~48小时更换一次。
【不良反应】偶见局部瘙痒或皮肤发红。
【禁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1.本品为外用药。2.忌生冷、油腻食物。3.急性皮肤炎症、开放性伤口勿用赛灵药业田七镇痛膏。4.孕妇慎用。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瘙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密封。
【有效期】36个月。
【生产厂家】湖南杏林春药业有限公司
【上市许可持有人】赛灵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171
【生产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黄茶路55号
【条形码】6952761086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