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语】1.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3.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合用可能增加肾损伤风险。
【产品名称】复方感冒灵片
【商品名/商标】先声
【规格】0.25g*18片*2板
【主要成分】金银花、五指柑、野菊花、三叉苦、南板蓝根、岗梅、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铺科为淀粉、糊精、硬脂酸镁、薄膜包衣剂(胃溶型)。
【性状】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至棕黑色;味苦。
【功能主治/适应症】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之发热,微恶风寒,头身痛,口干而渴,鼻塞涕浊,咽喉红肿疼痛,咳嗽,痰黄粘稠。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二天为一疗程。
【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复方感冒灵制剂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报告:各类神经系统疾病:嗜睡、困倦、头晕、头痛等。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皮疹、瘙痒、潮红、剥脱性皮炎、大疱性表皮松解症等。全身性疾病及给药部位各种反应:乏力、虚弱、胸部不适、发热等。胃肠系统疾病:恶心、呕吐、口干、腹泻、腹痛、腹胀、腹部不适等。肝胆系统疾病:肝功能异常、肝损伤、肝生化指标异常等。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功能异常;过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引起严重肝损伤。肾脏及泌尿系统:排尿困难、尿频、尿潴留、血尿症、急性肾损伤等。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肾功能异常。其他:心悸、呼吸困难、白细胞减少、溶血性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等。
【禁忌】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酒精会增加肝损伤风险,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合用可能增加肾损伤风险。4.当出现皮疹或过敏反应的其他征象时,如用药后出现瘙痒、皮疹,尤其出现口腔、眼、外生殖器红斑、糜烂等,应当立即停药并就医。5.因过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有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应严格按说明书使用。用药期间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上腹胀痛、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当立即停药并就医。建议对乙酰氨基酚口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2克。应避免合并使用含有对乙酰氨基酚或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以避免药物过量或导致毒性协同作用。6.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且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上消化道溃疡、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且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 本品含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运动员慎用。9.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10.心脏病、糖尿病等患者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11.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12.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当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13.本品不能长期大量用药,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14.过敏体质者慎用。1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者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密封。
【有效期】24个月。
【生产厂家】广东在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83410
【生产地址】广东省清远市经济开发试验区生物医药城10号区
【条形码】6931314721937
【药品本位码】86900368000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