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11月起可报销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费
内容简介:通知显示,自2009年11月1日开始,患尿毒症需长期进行门诊腹膜透析、血液透析治疗的参保人员,进行门诊腹膜透析及血液透析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符合《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药品目录》和《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诊疗项目范围》,可以按规定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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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4 20:47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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