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牧北京贸易东城分公司销售假药案

作者:北京市药监局 2020-08-06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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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行政处罚信息《(京东)食药监药罚〔2020〕100010号》中,涉及到大牧(北京)贸易有限公司东城分公司销售假药案。

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药罚〔2020〕100010号
案件名称:销售假药案
当事人名称:411324198203014519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大牧(北京)贸易有限公司东城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军杰
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销售假药案
处罚依据: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版》第73条第0款第0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完全履行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2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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