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械注准20162640719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是真的吗?金华市科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没有条形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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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1 11:37
经查,金华市科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注册证编号为“浙械注准20162640791”,不是“浙械注准20162640719”,这两个注册证编号相差两位,且药监局数据库中没有“浙械注准20162640719”的注册证编号相关信息,正规医疗器械一般不会出现这样的失误,请消费者谨慎选择,建议消费者联系厂家进一步确认。
浙械注准20162640791的注册信息如下:
注册证编号:浙械注准20162640791
注册人名称:金华市科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注册人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童仙村北山路108号
生产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童仙村北山路108号
产品名称: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管理类别:第二类
型号规格:耳挂型、绑带型
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产品由口罩面、鼻夹和口罩带组成。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供临床各类人员在非有创操作过程中佩带,覆盖住使用者的口、鼻及下颌,为防止病原体微生物、颗粒物等的直接透过提供一定的物理屏障。
如果消费者对“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浙械注准20162640719)”还有其他疑问,建议添加我们的微信公众号:兔灵医药,可以随时联系到我们。
内容简介:鸿亮医疗用品(湖北)有限公司报告,由于包装标签标识的执行标准已过期原因,鸿亮医疗用品(湖北)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注册证编号号:鄂械注准20222144093)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三级。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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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22:35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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