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兆科联发医药飞检发现9问题

2019-07-15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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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跟踪检查限期整改的通告(2018年第10号),广州兆科联发医药有限公司上榜。

广州兆科联发医药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整改报告。

序号:10
企业名称:广州兆科联发医药有限公司
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许可证号:粤AA0201210 证书编号:A-GD-15-0096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珠江工业园美德三路1号自编A区4层
主要不符合GSP的事实:2018年9月13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1.个别岗位人员不能正确理解岗位操作规程并履职。2.企业部分文件未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管理制度》要求进行起草的相关记录。3.企业个别业务数据修改未按照要求进行审批。4.企业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对到货药品逐批进行收货、验收。5.常温库待验区未设置待验标识。6.验收记录缺少验收合格数量项目和验收结论。7.部分药品发现有包装破损、污染,包装内有液体渗漏等情况仍进行出库销售。8.企业对被委托运输企业的承运能力审计不足。9.企业发现已售出药品质量问题发出召回通知,无停售、追回记录。
责令整改日期: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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