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北双桃医院销售劣药被处罚

2019-03-29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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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北双桃医院销售劣质药,被食药监处罚

从青岛市市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因所售药品“蒲公英”水分检测结果超标。青岛市北双桃医院被青岛市市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罚。

2018年8月份,青岛市市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青岛市北双桃医院的药品“蒲公英”进行送检检验,2018年9月3日,市北区食药监收到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的《检验报告》。根据报告中所写“蒲公英”水分的检验结果为13.7%(应不得过10.0%)。报告结论:“本品按《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检验,上述项目结果不符合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六项规定,判定为劣药。

经过执法人员调查认定,青岛市北双桃医院购进并使用不合格中药饮片蒲公英的违法行为属实,该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时查明该药品货值金额40.00元,违法所得34.00元。

最终,青岛市市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青岛市北双桃医院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法对其作出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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