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药警示:唐康菊花葛根片|元亨胰泰玉竹山药胶囊|茯苓玉竹片

2013-06-05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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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案金额较大,法院出重拳打击

  法院查明,2010年11月至2012年8月,崔国宏私自购买格列本脲、盐酸苯乙双胍等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药物,趁工人下班时添加到其违法生产的保健食品中。其中,销售元亨胰泰蜂胶苦瓜胶囊价值121500元,销售唐康菊花葛根片价值153000元,两项共计价值274500元,在案的相关药品价值44790元,均含违禁化学药品成分。

  法院认为,崔国宏的行为,侵犯了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管制度及公民的生命和身体健康权,情节严重,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70万元。

  宣判后,崔国宏当庭表示要上诉。

  庭审结束后,省高院常务副院长田立文在调研了平顶山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情况后表示,全省各级法院必须从保障民生的高度来认识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危害性,依法从严惩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要让不法分子付出高昂代价,甚至倾家荡产,使其失去再犯罪的能力。线索提供 尹红国 朱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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