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价监管的同时需通过市场竞争来形成合理的价格

2013-01-17 18:03:36    来源:  作者:

  药价监管的同时需通过市场竞争来形成合理的价格

  对于药品价高的现状以及治理对策,各国都在进行着不同程度的研究和探索,从国外已有研究成果看,相关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有益于解决中国药价过高的问题。但是,从中国的现实国情出发,某些结论并不适用,理论与现实的差距,使得中国专家学者应给予更多的关注。

  原标题:解决药品“降价死”既要靠政府也要靠市场

  今年首轮药品降价从2月1日开始执行。国家发改委通知称,此次调整的有解热镇痛、呼吸和专科特殊用药等药品的最高零售限价,共涉及20类药品、400多个品种、700多个代表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为15%,其中高价药品平均降幅达到20%。据称此次药品降价可每年减少病人负担约600多亿元。

  新一轮药品降价幅度很大,惠民不可谓不给力,但公众仍心存疑虑。据不完全统计,近15年来,我国已经进行了31次药品降价。因为根据以往历次药品降价的经验,有些药品一降价就很快“降价死”从市场上消失了。

  目前,大约80%的药品由公立医院的处方开出,公立医院成为药品流通的主战场。长期以来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不足,只好只给政策不给钱,导致公立医院“以药补医”,公立医院对药品的选择常常是“只选贵的,不选对的”,廉价药在临床常常被弃用。

  此外,监管不完善也导致药品生产企业对降价药改头换面,通过改规格、改剂型、改包装等方式获得新药身份来逃避降价。

  从以往历次降价中可以发现药品 “降价死”的怪圈一旦某些药品降价成为廉价药,就会遭到医院弃用,药品生产企业也会停止生产,然后将其重新包装、改头换面后再以新药的名义通过审批,高价上市。于是价格监管部门又无奈地进行新一轮的药品降价。

  药品降价之所以效果不明显,是因为屡次药品降价只是针对药品品种,却无法遏制医生滥开药造成用药数量的上升,以及改头换面的高价药。由此可见,降低药品费用的关键不只是控制药价,而是要打破“以药补医”的传统体制,斩断寄生在药品利润上的利益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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