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基本药物零差率带来的种种尴尬

2010-09-28 23:00:49    来源:  作者:

  药物销售零差率“陷阱”

  部分推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试点的地区,医务人员积极性不高,推诿病人规避责任,这与新医改首诊下沉到基层的初衷严重背离

  《财经》记者 翁仕友

  除了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安徽省于今年9月1日开始在全省推广的基本药物制度试点还包括在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此一初衷甚好的举措反而让县级医院就医人数暴增,这样的结果是高钱贵没有想到的。高是安徽省郎溪县人民医院院长,这些天他正为新建的住院大楼招标工作忙个不停,他要尽早建成住院大楼,扭转医院就诊病人(尤其是住院病人)剧增、医院超负荷运转的状况。

  类似的情况在安徽省其他试点地区也已出现。

  急速推进的基本药物制度试图解决用药不合理、医疗机构公益性弱化、医务人员价值取向偏离等诸多现实问题,但财政补偿不到位、药品目录过窄,以及病人逆向流动等情况为这项制度长久生存埋下隐患。

  被收回的文件

  郎溪县是安徽省32个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地区之一,2010年1月该县开始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在改革推行不久,县卫生局便发现乡镇卫生院有推诿病人情况,为应对这一紧急情况,县卫生局联合县财政局下发了一份“医疗服务收入任务”的通知。

  这份名为 “关于下达2010年度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收入任务的通知”,于今年7月27日下发,文件内容并不复杂,主要是根据医院前三年收支情况核定12家乡镇卫生院2010年必须完成的医疗服务收入任务,数额从29万元到305万元不等,其中核定任务数较高的是十字镇中心卫生院、建平镇卫生院和梅渚镇中心卫生院。对于完不成收入任务的,文件要求扣减经常性收支差额30%。这将影响医务人员工资的发放。

  通知在各乡镇卫生院中引起极大反响,抵制改革的情绪骤起,部分乡镇卫生院院长认为这是政府部门的“霸王条款”,并前往县财政局理论。后经当地两家医院的两位医务人员举报,通知内容曝光。

手机:   汉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