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天桥人民医院的一药双价符合国家政策

2011-08-17 09:01:48    来源:  作者:

  “一药双价”符合国家政策

  16日,天桥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天桥人民医院)院长李中原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之所以出现两种价格,是执行了药品零差率销售、公立医院药价两种政策,合情合理。“患者认为麝香保心丸一家医院卖出两个价格不合理,是因为患者不了解具体的政策和我们医院的性质。”李中原表示,概括说来,医院现在是:一家医院,两个牌子,执行两种政策,出现两种药价。即:现在医院挂着天桥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天桥人民医院两个牌子,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两种政策,因此出现了药品零差率销售、按进价最高加价15%销售两个药价。

  李中原说,为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2007年9月起,天桥人民医院在济南乃至山东率先整体转型为天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转型设计上,天桥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形成了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网络(6个中心9个站的规模),同时保留了部分二级综合医院的功能,承担全区的公费医疗工作。“一楼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药房,附近居民从这里拿药,完全是零差率的,按进价销售,即42粒装麝香保心丸的价格是22元;而三楼公费医疗药房,执行的是天桥人民医院的政策,按照济南市物价局的规定,可以在进价基础上加价15%,即按照25.30元的价格销售。”李中原说。

  记者了解到,“济价格字〔2010〕23号关于加强基本药物价格管理的通知”规定,暂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及县以上非营利医疗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在公布的最高采购限价以内以实际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差价率作价。按上述作价办法核定的零售价格超过零售指导价格的,应执行零售指导价格。“作为全省的医改试点先进单位,我们一直严格遵守国家的价格政策,出现这两种药价是符合政策规定的,希望消除患者对我们的误解。我们也接收市民的监督,督促我们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得更好,让更多市民享受到药价零差率的实惠。”李中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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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费医疗的病人拿药比医保病人贵不少,这种做法合理吗?”7月28日,市民李大爷(化名)致电本报热线,反映天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一药两价”的现象。

  李大爷是天桥区退休人员,享受退休人员公费医疗待遇。由于患有冠心病,他每隔一段时间就得去医院开些常用药,上海和黄药业生产的麝香保心丸就是其中一种。

  “天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区里的公费医疗定点医院,我在那取药两三年了,早就知道医院药房的药比一般药店的贵,但还真没想到,在同一家医院里也会有两个价。”李大爷说。

  今年7月上旬,李大爷无意间发现1楼药房的药价与3楼公费药房的不一样,“我随便问了几种常用药的价钱,公费药房每样都贵好几块钱。药房的人说,一楼药房走医保程序,由政府统一招标、定价,多少钱买进,就得多少钱卖出去,公费医疗跟医保的情况不一样。但究竟是怎么个不一样法,他也没说。”

  医院俩药房价不同,不少人心照不宣

  8月4日、9日,记者以患者身份两次探访天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调查,该院1楼西药房和3楼公费药房的药价确有差别。以记者随机询问的两种药品为例,麝香保心丸的药价依次为22元和25.3元,复方丹参滴丸的售价是25.91元和29.8元。

  “公费医疗的药比医保的贵,这个情况我也知道,不过天桥区公费医疗的定点医院就这一家,不来不行啊。”一名来医院治疗牙齿的患者王女士说。药房里的药品是否都存在差价,记者向药房工作人员和几位经常拿药的患者咨询,都获得了肯定的答复。

  公费药为什么要比医保药贵?记者刚一开口,西药房工作人员就警惕地反问道,“你要干什么?公费的事我们不清楚,有什么疑问找 3楼问去。”然而面对记者的质疑,3楼公费药房的工作人员支吾半天才挤出一句“公费医疗要走程序,需要收手续费”,接着转换话题替记者算起了账,“公费医疗个人通常只需付15%,走居民医保要支付40%,即使贵上几块钱,摊到你个人头上也多不了多少,还是比走医保合适。”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工作人员的这种算法确实得到了许多人的认同,觉得提价对个人利益的损害并不大,但也有不少持反对意见的人,认为医院有必要说清楚,那笔加收的“手续费”究竟是什么名堂,用到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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