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赫阳药业检查发现3问题

2019-07-15 10:58:58    来源:  作者:

吉林省药监局公示吉林省赫阳药业有限公司等4家药品经营企业“双随机”监督检查情况。

2019年7月9日,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双随机”监督检查情况的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1
企业名称:吉林省赫阳药业有限公司
检查事项: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行为
检查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总局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第94号)等
存在问题:1.企业2018年8月27日在长春市绿园区四间大队一队老砖厂院内北侧新增药品仓库,质量管理体系关键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没有开展专项内审。(*00802)2.企业对温湿度监测数据未按日进行备份,2019年4月20日后温湿度监测数据未进行备份。(*04704)3.2019年6月21日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开具的送货单(发货单号:19060485),企业收货员未签字。(07501)
处理措施: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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