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康裕药业检查发现11问题

2019-07-15 14:09:05    来源:  作者: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跟踪检查限期整改的通告(2018年第10号),广东康裕药业有限公司上榜。

广东康裕药业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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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广东康裕药业有限公司
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许可证号:粤AA0201304 证书编号:A-GD-15-0113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北路102号302房
主要不符合GSP的事实:2018年9月26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1.企业从事中药饮片验收工作的人员,未具有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企业从事中药饮片养护工作的人员,未具有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企业质量管理、养护、储存等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未进行年度健康检查。4.企业未对冷藏运输设备进行定期验证。5.企业未根据冷链设施设备的验证结果制定操作规程。6.企业未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到货药品进行收货。7.企业部分库房储存药品的相对湿度不符合要求。8.企业部分药品与非药品未分开存放。9.企业养护人员未对库房温湿度进行有效监测、调控。10.企业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药品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11.企业发现不合格药品时未查明、分析原因,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责令整改日期: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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