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痛冷敷贴广告批准文号被撤销

2018-01-08 09:29:10    来源:  作者:

青海省食药监局撤销青海珠穆格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消痛冷敷贴广告批准文号

据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12月29日消息,经监测,青海珠穆格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湖南省《文卒报》发布的“消痛冷敷贴”医疗器械广告,严重篡改审批内容,夸大产品适应症。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关于对严重违法广告依法查处的通知》(食药监稽字〔2017〕128号)要求,依据《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撤销该公司“消痛冷敷贴”的广告批准文号:青医械广审(文)第2017080006号、第2017100010号、第2017100017号、第2017100018号、第2017100019号、第2017100020号、第2017100021号、第2017100022号、第2017100023号、第2017100024号、第2017100025号、第2017100026号、第2017100031号、第2017100032号、第2017100032号、第2017100034号、第2017100036号、第2017100037号、第2017100038号、第2017100041号、第2017100042号、第2017100043号、第2017100045号、第2017100047号、第2017100049号、第2017100050号、第2017100052号、第2017100054号、第2017100056号、第2017100057号、第2017100059号、第2017100060号、第2017100061号、第2017100063号、第2017100071号、第2017100072号、第2017100074号、第2017100076号、第2017100078号、第2017100080号、第2017100081号、第2017100082号、第2017100091号,一年内不受理该品种的广告审批申请。

关联资料:湖南省2017年第10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青海珠穆格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消痛冷敷贴

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及《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9月份以来全省监测发现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情况予以公告(见附件)。

本次公告涉及违法广告品种33个。其中违法药品(含宣称有治疗功效的非药品)广告21个品种、违法医疗器械广告5个品种,违法保健食品广告7个品种。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夸大产品的适应症、功能主治、适用范围或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给消费者安全带来威胁;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医疗机构或专家、医生、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为产品作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对上述违法广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将其违法行为移送工商部门查处。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理性对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所宣传的内容,勿受虚假广告误导。公众可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查询中心查询依法批准的广告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序号:1
广告中标示名称:古蚀康
产品名称:消痛冷敷贴
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青械备:20170012
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青医械广审(文)第2017080006号
证件持有者名称:青海珠穆格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发布违法广告的媒体:文萃报
违法广告刊播时间:2017/9/12
违法广告的次数:1
违法原因: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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