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退热口服液不合格遭查处 孔府制药

2016-03-19 10:38:29    来源:  作者:

  食药监总局:29家企业36批次药品不合格,山东孔府制药有限公司小儿退热口服液上黑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14日发布通告称,近期,在国家药品抽验中发现,标示为山东孔府制药有限公司等29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小儿退热口服液等36批次药品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批次为:山东孔府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分别为20130601的小儿退热口服液,不合格项目包括[含量测定](黄芩)等(详见附件)。

  通告中指出,对上述不合格药品,江苏等16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要求企业暂停生产销售、立即召回产品等措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有关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相关企业认真查找原因,并根据情况立案调查,依法处理。查处情况于2016年5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药品品名:小儿退热口服液
  标示生产企业:山东孔府制药有限公司
  药品规格:每支装10毫升
  生产批号:20130601
  检品来源:国药控股淮安有限公司
  检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第二增补本
  检验结果:不合格
  不合格项目:[含量测定](黄芩)
  检验机构: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关联资料:山东省2014年评价性抽验第2期药品质量公告,涉及山东孔府制药有限公司川贝母。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2014年山东省药品抽验计划》,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省、市两级药品检验机构对全省范围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现将2014年第二季度药品抽验结果公告如下:

  序号:30
  检品名称:川贝母
  生产单位:安国市万联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批号:131216
  供样单位:山东孔府制药有限公司
  检验依据:《中国药典》2010年版第一增补本
  检验结论:不符合规定
  不合格项目:性状
  抽验类别:综合抽验
  检验单位:济宁市药品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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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表于 2017-01-20 15:19:23
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通告(2016年第540),山东孔府制药有限公司小儿退热口服液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含量测定](黄芩) 。检品来源:国药控股淮安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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