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阿仑磷酸钠等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2009-10-16 10:15:37    来源:  作者:

苏价工〔2009〕317号

各市、县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9号)有关规定,现将阿仑磷酸钠等药品的补充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印发给你们。同时撤消苏价工[2007]384号文中丙泊芬的价格,撤消苏价工[2007]335号文中埃索美拉唑的价格。

附表价格自10月15日执行。

附件:阿仑磷酸钠等药品补充剂型规格最高零售价格表
temp_09101610168054.xls

二○○九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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