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药品价格管理办法解读 鼓励创新一脉相承

2010-06-09 22:58:04    来源:  作者:

  新药品价格管理办法鼓励创新 淡化单独定价

  历经十年坎坷,在2000年《药品政府定价办法》基础上进行修订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终将面世。

  “我计划明后天将我的意见通过物价部门反映上去,听说征求意见截止时间是15日。”某大型企业政府事务总监于6月2日拿到新版《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新版征求意见稿”)后一直在研读。

  作为发改委以及物价系统的内部征求意见方案,业内真正接触到这份文件的企业人士并不是很多。而记者从发改委得知,预计新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将在今年出台。

  事实上,此前关于药品价格管理办法的制定已流传有多个版本。“要发布的是以现在这个版本(新版征求意见稿)为准。”中国价格协会副秘书长张得芳向记者表示。

  记者从采访中得知,企业普遍认为该办法对创新有所鼓励,尤其是原研药单独定价的说法被淡化。但同时,关于流通差价率的“苛刻”规定让大家对行业的后续发展忧心忡忡。

  鼓励创新一脉相承

  去年11月,《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相关指导原则已明确。从目前在业内小范围流传的新版征求意见稿来看,不少规定与《意见》一脉相承,只是有了更为具体的规定。

  “可以看出政府此次一个比较明显的导向,是鼓励创新和鼓励‘走出去’,这是很正确的。”国药控股运营管理部高级顾问干荣富指出,这主要体现在对专利药、首仿药以及“中国境内生产,并出口到国际主流市场的药品”的保护。

  颇受期待的首仿药定价规则在该版本有了详细体现:在第一个仿制药品上市5年以内,前三个仿制药品的政府指导价以被仿制药品政府指导价为基础,依次递减10%制定;被仿制药品在国内没有上市销售的,以第一个仿制药品企业的定价成本为基础制定政府指导价,第二、三个仿制药品的政府指导价以此为基础依次递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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