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定价药品价格申报须知

2012-10-09 10:32:56    来源:  作者:

  申报企业须按规定填写《福建省物价局政府定价药品价格申报表》,并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至福建省物价局申报邮箱(fjypjgsb@163.com),或通过福建省物价局门户网站(www.fjjg.gov.cn)在线提交,路径为首页→政府定价药品价格申报→政府定价药品定调价格申报系统,同时提供相应的纸质材料至福建省物价局政府定价药品价格申报受理窗口。

  二、申报注意事项

  (一)电子邮件主题须按“A/B+申报企业名称+申报药品通用名称+剂型”填写,如“A+XXX制药厂+肾舒颗粒+颗粒剂”;电子申报表须以附件形式发送。

  (二)企业必须如实完整填写规定项目的内容,必填项目不得漏填;申报的纸质材料与电子申报表填报的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三)提供的纸质材料均需加盖生产(经营)企业公章。

  (四)A类品种申报应提供的纸质材料:

  1、《福建省政府定价药品价格申报表》(点击查看或下载);   

  2、药品注册批件(进口注册证或进口分包装批准文件);

  3、药品法定说明书原件或复印件;

  4、药品质量标准;

  5、药品最小零售包装外观图片;

  6、生产企业销售给经销企业的完税凭证;

  7、进口药品海关报关单;

  8、诚信承诺书(点击查看或下载),以企业名义对所提供申报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保证。

  (五)B类品种申报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交以下纸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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