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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联盟:为什么非联盟不可

2010-01-09 17:29:13    来源:  作者:

  由此看来,业态细分、规模化、连锁、厂店直通,是药品连锁零售业的主流发展趋势。

  五、药店联盟两极分化

  目前的药店联盟,如果顺应产业的发展潮流,必然形成两极分化的趋势:要么更加紧密地联盟,众多的区域连锁药店组合成一家全国性的连锁企业;要么更大范围、更多会员的松散联盟,会员企业只是信息共享和经验交流,以及形成个别药品的采购同盟。

  以深圳匹特欧药店管理有限公司为例,是由会员企业真正出资组建的一家公司,各家企业都拥有实际的股权,企业间不只是一种合约上的联盟,而是股权上的联盟。在这个股权安排的基础上,如果会员企业真正做到了联合采购、物流整合、支付系统整合、管理和营销模式趋同甚至统一,为什么不再进一步,组成真正意义上的一家更大规模的药店连锁企业?这里的难点,无非就是资金、人才和股权上的整合。如果各家企业领导人不再固守“我是老板”的观念,整合各家企业组建一个全国性的连锁企业,应当是可行、而且可喜的一件事。同样,武汉天元也可以考虑这个发展方向。一句话,这个方向符合产业发展的客观规律,既然会员企业领导人已经率先迈出了第一步,第二步也同样可以迈出,关键在于,心胸有多大。

  另一种发展模式,可能和国外的中小零售企业联盟类似,从最初的几个企业联盟,到更多的企业加入联盟,从而形成更大的联盟,但是由于会员企业的数量过多,基本上不可能形成紧密的协作,只能是依靠合约形成的自律、共享、交流、个别产品和事件上的联合。而当前出现的“联盟的联盟”,则是一个过渡性的产物。试想一下,如果联盟之上再形成联盟,这和过时的一级级批发有本质的区别吗?而且,每一个联盟本身就不是一个拥有百分百自主决策权的企业,而是受托于并且受制于会员企业的机构,它们之间的再联合,基本上起不到真正的联盟作用。这种“联盟的联盟”,或许将来会是发生聚变,两个或更多的联盟整合成一个大联盟,原来的会员成为新联盟的会员。这种新的联盟,也只能是一种会员企业数量众多、协作松散的机构,其联合的紧密程度比当今的行业协会高不到哪里去。

  上述两个演变方向,显然是两个极端的发展方向,其实这并不令人感到意外,原因在于,未来的药店连锁行业,“规模化发展促进行业更集中、少数大企业之间形成一个松散的联合、绝大多数小企业之间形成另一个松散的联合”,是基本的发展趋势,行业整合必然进行,企业数量必然要大大缩减,这种“三五个企业一联盟、全国有数十家联盟”的现象不可能长期延续。这不是逻辑上的推理,而是各行各业发展的普遍规律,药品零售连锁行业也逃脱不了这一铁律。没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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