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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境内生产药品再注册申报程序和申报资料要求的通告
内容简介:2024年10月1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境内生产药品再注册申报程序和申报资料要求的通告(2024年第38号)。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结合实际监管工作,优化、细化相关程序和要求,有效控制药品安全风险,提高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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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2 11:20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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