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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温医实训大药房发布药品违法广告案
内容简介:温州市温医实训大药房有限公司为销售处方药吉非替尼片,在经营场所大门玻璃上粘贴相关印刷品广告。广告中含有“为帮助更多肺癌患者获得靶向治疗,进一步降低广大患者的经济负担,再次下调伊瑞可(吉非替尼片)药品价格”等内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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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5 13:18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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