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头孢克洛胶囊
【商品名/商标】可洛
【规格】0.25g*6粒
【主要成分】头孢克洛。
【性状】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至微黄色粉末或颗粒。
【功能主治/适应症】头孢克洛胶囊(可洛)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每日总量不超过4.0g。或遵医嘱。本品宜空腹口服。
【不良反应】(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嗳气等。(2)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等。(4)其他: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尿等。
【禁忌】对头孢类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 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贮藏】遮光,密封,25°C以下干燥处保存。
【有效期】24个月。
【生产厂家】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3599
【生产地址】江苏省苏州高新区永安路66号
【条形码】6925265101993
【药品本位码】86901679000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