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聚乙烯醇滴眼液
【商品名/商标】珍视明
【规格】1.4% (0.4ml:5.6mg)*10支
【主要成分】本品每支含聚乙烯醇5.6毫克。辅料为:聚维酮K30、氯化钠、氢氧化钠、稀盐酸和注射用水。
【性状】珍视明聚乙烯醇滴眼液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功能主治/适应症】可作为一种润滑剂预防或治疗眼部干涩、异物感、眼疲劳等刺激症状或改善眼部的干燥症状。
【用法用量】每次使用时取出一支,捏住上部的塑板从瓶颈处扭断,挤压装有药液的瓶身,将药液滴于眼睑内。每次一滴,滴于患眼。每支仅供一次性使用,用后弃去。
【不良反应】偶有眼部刺激症状和过敏反应。
【禁忌】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2.滴眼后若觉眼痛、视力模糊、眼部持续充血或刺激症状或病情加重,且持续时间超过72小时,应停止使用或向医生咨询。3.若药液变色或浑浊,勿再使用。4.配戴软性隐形眼镜时请将隐形眼镜摘下后滴用本品。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0.本品不含抑菌剂,开启后应立即使用,仅限当次使用,用后应弃去。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毒理】本品属高分子聚合物,具有亲水性和成膜性,在适宜浓度下,能起类似人工泪液的作用。
【贮藏】密封,不超过25℃保存。打开次级包装后请在30天内使用。
【有效期】24个月
【生产厂家】珍视明(江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珍视明(江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56412
【生产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迎宾大道218号
【条形码】6927372633428
【药品本位码】86905387000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