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散寒药茶
【商品名/商标】西帕/新疆维药
【规格】5g*6袋
【主要成分】小豆蔻、欧缬草、茴芹果、肉桂、草果、肉桂子、高良姜、荜茇、丁香、小茴香、芹菜子、栀子。每1g相当于饮片1g。
【性状】本品为棕色的粉末;气香,味辛。
【功能主治/适应症】调解寒性气质,养胃,助食,爽神。用于湿寒所致的消化不良,关节骨痛,腰腿痛,头痛神疲等。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5克,一日3~5次。与茶叶混合后,开水沏泡或温火煨煮片刻均可,连服30天以上。
【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恶心等不良反应。
【禁忌】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1.感冒发热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鼻塞流清涕、恶寒发热、全身疼痛。2.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股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3.有出血倾向者慎服,且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内热者、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孕妇慎用,如确需使用,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后症状无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7.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密闭,置阴凉干燥处(不超过20℃)。
【有效期】24个月。
【生产厂家】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65020178
【生产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沈阳街2号
【药品本位码】8690600400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