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用过产品就没有说话的权力,这个人一定量是做别的公司的,等他有病了他一定会用无限极产品的!
无限极产品也只是对有的人有效 有的人吃了也没有什么用.
现在的记者好缺德,为了那张嘴,嘴和笔都管不住。这么诋毁无限极,是不是有人给你塞红包了?无限极红果青露有蓝帽子,你眼睛用来干什么的?
这发帖的人就是吃饱了撑着没事做,胡扯一通。我只想说一句,任何事情自己亲身体验后再做决定,有一点自己的主见,不要别人说什么自己就添油加醋的!
人家身体健不健康。关你什么事。人家有人家儿女孝顺。你是想给人家当孙子吧。才这样去伪装恶意。老虎挂念珠。
现在凡是用“卫食健字”的产品就是有问题产品了。
“卫食健字”是国家卫生部2003年前期的批准号,自2004年国家成立了食品药品管理监督局后,“卫食健字”号一律要重新审批转为“国食品健字”号。
根据2005年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第二章第二节第三十三条 规定,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有效期为 5年。国产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格式为:国食健字G+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进口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格式为:国食健字J+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
我昨天服用了无限极红果清露,半小时后出现胸骨后疼痛,持续十分钟缓解,一个小时后又出现,全身冒汗,腹胀难受,持续半小时,让人恼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