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阿胶强骨口服液
【商品名/商标】可可康/华世丹
【规格】10ml*9支
【主要成分】熟地黄、阿胶、牡蛎、枸杞子、黄芪、党参。辅料为蜂蜜、山梨酸、三氯蔗糖。
【性状】可可康阿胶强骨口服液为深棕色粘稠液体,味甜。
【功能主治/适应症】补益肝肾,填精壮骨。用于原发性骨质疏松症肝肾不足证,症见:腰脊疼痛或腰膝酸软,麻木抽搐,不能持重,目眩耳鸣,虚烦不寐以及小儿佝偻病肝肾不足证;症见:毛发憔悴,多汗。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每次10毫升,一日3次。儿童:3~6个月,每次5毫升,一日2次;7个月~1岁,每次5毫升,一日3次;2~3岁,每次10毫升,一日3次。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本品时,避免和枸橼酸及草酸盐类药物同时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密封,置阴凉处保存。
【有效期】24个月。
【生产厂家】新疆华世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标准】
WS3-155(Z-017)-2008Z(本品每1ml含钙量9.0-11.0mg、含氮量不低于7.0mg、含黄芪甲苷(C41H68O14)不低于60μg)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新疆华世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00039
【生产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河南东路169号F栋
【条形码】6927798400000
【药品本位码】8690598600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