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奥克一批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不合要求案

2021-01-17 14:36:31    来源:  作者:辽宁省药监局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2020年第22期)中,辽宁奥克医药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经注册产品技术要求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非无菌)(批号为200601)遭处罚。

案件名称:辽宁奥克医药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经注册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辽药监(稽十)罚〔2020〕002 号
被处罚企业名称:辽宁奥克医药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该企业生产的批号为200601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非无菌)不符合经注册产品技术要求。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1、没收;2、罚款;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1.责令企业查找分析产品不合格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风险。2.没收违法生产的批号为200601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2300只。3.并处罚款18958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 2020年11月13日
作出处罚的日期:20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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