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克唑替尼胶囊
- 【商品名/商标】
赛可瑞/XALKORI
- 【规格】250mg*60粒
- 【主要成份】克唑替尼。辅料名称:二氧化硅、微晶纤维素、无水磷酸氢钙、羧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
- 【性状】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
- 【功能主治/适应症】
赛可瑞克唑替尼胶囊可用于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治疗。克唑替尼胶囊可用于ROS1阳性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治疗。
- 【用法用量】患者选择:本品必须在有使用经验的医疗机构中并在特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服用本品前,必须获得经充分验证的检测方法证实的ALK阳性或ROS1阳性评估结果。推荐剂量:赛可瑞克唑替尼胶囊的推荐剂量为250mg口服,每日两次,直至疾病进展或患者无法耐受。对于无需透析的严重肾损害(肌酐清除率[CLcr]<30ml/分钟)患者,克唑替尼胶囊的推荐剂量为250mg口服,每日一次。胶囊应整粒吞服。克唑替尼胶囊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均可。若漏服一剂克唑替尼胶囊,则补服漏服剂量的药物,除非距下次服药时间短于6小时。如果在服药后呕吐,则在正常时间服用下一剂药物。剂量调整:如果患者出现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NCI CTCAE,第4.0版)规定的严重程度为3级或4级的不良事件,需一次或多次减少剂量,按以下方法减少剂量:第一次减少剂量:口服,200mg,每日两次;第二次减少剂量:口服,250mg,每日一次;如果每日一次口服250mg克唑替尼胶囊仍无法耐受,则永久停服。剂量减少指南参见表1和表2。肝损害患者:克唑替尼主要在肝脏代谢。肝损害患者应谨慎使用克唑替尼进行治疗(见表2和【注意事项】、【不良反应】、【药代动力学】)。根据NCI的分类,对于轻度肝损害患者(AST>ULN且总胆红素ULN,或AST为任何值且总胆红素>ULN但1.5倍ULN),无需调整克唑替尼起始剂量。对于中度肝损害患者(AST为任何值,总胆红素>1.5倍ULN且3倍ULN),推荐的克唑替尼起始剂量为200mg每天两次。对于重度肝损害患者(AST为任何值,总胆红素>3倍ULN),推荐的克唑替尼起始剂量为250mg每天一次(见【药代动力学】)。肾损害患者:根据群体药代动力学分析,对轻度(肌酐清除率[CLcr]为60至89ml/分钟)和中度([CLcr]为30至59ml/分钟)肾损害的患者不需要进行起始剂量调整。在无需透析的严重肾损伤([CLcr]小于30ml/分钟)患者中,克唑替尼的暴露量增加,推荐克唑替尼起始剂量为250mg,口服,每日一次。(见【药代动力学】项下“特殊人群”)。合用CYP3A强抑制剂时的剂量调整:避免合并使用CYP3A强抑制剂。若无法避免合并使用CYP3A强抑制剂,应减少克唑替尼胶囊剂量至250mg口服,每天一次(见【药物相互作用】)。停止使用CYP3A强抑制剂后,恢复克唑替尼胶囊剂量至使用CYP3A强抑制剂前的水平。
- 【不良反应】以下具有临床意义的不良反应在说明书的其他部分进行了描述:·肝毒性(见【注意事项】)·间质性肺病/非感染性肺炎(见【注意事项】)·QT间期延长(见【注意事项】)·心动过缓(见【注意事项】)·严重视力丧失(见【注意事项】)。在研究A8081014(包括从对照组转为治疗组的另外的109例患者)、研究A8081007、ROS1阳性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研究(n=50)、研究A8081005(一项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单臂试验,n=1063)以及剂量探索研究的一个额外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扩展组(n=154)中,1719例患者每天接受两次250mg克唑替尼,而“注意事项”部分的数据便反映了克唑替尼在这些患者中的使用经验。下述数据主要基于2项开放、随机、阳性药物对照试验(研究A8081007和A8081014)中的343例ALK阳性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这些患者接受的克唑替尼剂量为250mg口服,每日两次。在一项单臂研究A8081001中也对50例ROS1阳性转移性非小细胞癌患者使用克唑替尼的安全性进行了评估。在研究A8081005、A8081007和A8081014中包括了252例中国患者。由于各个临床研究的情况不尽相同,直接比较两种药物在不同临床研究中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是不恰当的,临床研究中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也可能与临床实践中的情况有所不同。克唑替尼胶囊最常见的不良反应(≥25%)为视觉异常、恶心、腹泻、呕吐、水肿、便秘、转氨酶升高、疲乏、食欲减退、上呼吸道感染、头晕和神经病变。此外,与导致中断给药有关的最常见的不良反应(≥3%,全因果关系频率)为中性粒细胞减少症(11%)、转氨酶升高(7%)、呕吐(5%)和恶心(4%)。与导致减少剂量有关的最常见的不良反应(≥3%,全因果关系频率)为转氨酶升高(4%)、中性粒细胞减少症(3%)。在302名(18%)患者中,与永久中断给药有关的全因果关系最常见不良反应(≥1%)为间质性肺疾病(1%)和转氨酶升高(1%)(N=1722,1719+3名入组到研究A8081001中ALK阴性组的ROS1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另外,还报告了克唑替尼临床研究(N=1722)中的不良反应:贫血(a15%)(非常常见≥1/10);血肌酐升高b(8%),血碱性磷酸酶升高(7%)、食管炎c(2%)、血睾酮下降d(2%)和心力衰竭e(1%)(常见:≥1/100至<1/10);胃肠道穿孔f(<1%),光敏感性(<1%),急性肾功能衰竭(<1%),肾功能衰竭(<1%)和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1%)(*不常见:≥1/1000至<1/100)。既往未接受过治疗的ALK阳性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研究A8081014:表3中的数据来源于在一项随机、多中心、开放、阳性药物对照试验(研究A8081014)中接受治疗的340例ALK阳性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这些患者既往未接受过全身性晚期疾病治疗。克唑替尼胶囊组(n=171)的患者口服克唑替尼胶囊250mg,每日两次,直到记录到疾病进展、无法耐受治疗或研究人员确定患者不再获得临床效益为止。化疗组总共有169例患者接受了培美曲塞500mg/m2联合顺铂75mg/m2(n=91)或卡铂(其剂量经计算可产生5或6mg×min/mL的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n=78)。如果没有剂量限制性化疗相关毒性,则化疗通过静脉输注给药,每3周一次,最多6个疗程。6个疗程后,患者仍在参与研究且没有其他抗癌治疗,肿瘤评估将继续,直到记录到疾病进展为止。克唑替尼胶囊组和化疗组的患者的中位治疗持续时间分别为10.9个月和4.1个月。从化疗转为接受克唑替尼胶囊的患者的中位治疗持续时间为5.2个月。在研究A8081014中接受治疗的340例患者中,中位年龄为53岁,16%的患者大于65岁。共有62%的患者为女性,46%的患者为亚洲人。34%接受克唑替尼胶囊治疗的患者报告了严重不良事件。接受克唑替尼胶囊治疗的患者报告的最常见严重不良事件为呼吸困难(4.1%)和肺栓塞(2.9%)。接受克唑替尼胶囊治疗的患者中有2.3%出现了致死性不良事件,包括败血性休克、急性呼吸衰竭和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接受克唑替尼胶囊治疗的患者中,6%的患者因不良反应而需要减少剂量。导致这些患者减少剂量的最常见不良反应为恶心(1.8%)和转氨酶升高(1.8%)。因不良反应而永久停止克唑替尼胶囊治疗的比例为8%。导致接受克唑替尼胶囊治疗的患者永久停止治疗的最常见不良反应为转氨酶升高(1.2%)、肝毒性(1.2%)和间质性肺病(ILD,1.2%)。其余内容详见纸质说明书。
- 【禁忌】对本品或药物的非活性成份严重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ALK阳性和ROS1阳性情况的评估:对患者是否为ALK阳性或ROS1阳性进行评估时,必须选择经充分验证且可靠的方法,避免出现假阴性或假阳性结果。肝毒性:在临床试验中,接受克唑替尼胶囊治疗的1719例患者中有0.1%发生了药物引起的致命性肝毒性反应(见【不良反应】)。<1%的接受克唑替尼胶囊治疗的患者出现了ALT或AST升高≥正常值上限3倍同时总胆红素升高≥正常值上限2倍而碱性磷酸酶正常。分别有11%和6%的患者的ALT和AST升高>正常值上限5倍。1.0%的患者因转氨酶升高而需要永久停药。转氨酶升高通常发生在治疗的前2个月内。肝功能检查包括ALT、AST和总胆红素,在治疗开始的最初两个月应每周检测一次,之后每月检测一次,并且根据临床状况对转氨酶水平升高的患者更频繁地进行重复检测转氨酶、碱性磷酸酶或总胆红素升高水平。根据表2的说明进行临时暂停给药、减量或永久停药。(见【用法用量】和【不良反应】)。间质性肺病/非感染性肺炎:接受克唑替尼胶囊治疗的患者可能出现严重的、危及生命或致命性间质性肺病(ILD)/非感染性肺炎。在临床试验中(n=1719),2.9%的接受克唑替尼胶囊治疗的患者出现了不同级别的ILD,1.0%的患者出现了3级或4级ILD、0.5%的患者出现了致命性间质性肺病。根据独立审查委员会(IRC)对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N=1669)的评估,20例(1.2%)患者出现ILD/肺炎,包括10例(<1%)出现致命性结果的患者。这些事件通常发生在开始接受克唑替尼胶囊治疗后的最初3个月内。另外,如果患者有间质性肺病/肺炎指征,应监测其肺部症状。如果怀疑出现间质性肺病/肺炎,应暂停本品治疗。鉴别诊断间质性肺病样疾病时(如:非感染性肺炎、放射性肺炎、过敏性肺炎、间质性肺炎、肺纤维化、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肺泡炎、肺浸润、肺炎、肺水肿、慢性阻塞性肺病、胸腔积液、吸入性肺炎、支气管炎、闭塞性细支气管炎和支气管扩张)应考虑药物诱导的间质性肺病/肺炎。应排除其他潜在原因引起的ILD/非感染性肺炎。一旦患者出现治疗相关的ILD/非感染性肺炎,应永久停止克唑替尼的治疗(见【用法用量】)。QT间期延长:接受克唑替尼胶囊治疗的患者可能出现QTc间期延长(见【用法用量】和【药代动力学】),可导致室性心动过速(如: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或猝死的风险增加。在临床试验中,通过对心电图自动记录的评估发现,1616例患者中有2.1%为QTcF≥500ms(采用Fridericia法校正QT),1582例患者中有5%为QTcF相比基线的增加≥60ms。先天性长QT综合征患者应避免服用克唑替尼胶囊。对于充血性心力衰竭、缓慢性心律失常和电解质异常患者,以及正在服用抗心律失常药物或其它已知可致QT间期延长药物的患者,使用本品治疗时应定期监测其心电图、电解质和肾功能。服用本品时,应尽可能在第一次给药前密切监测ECG和电解质(如:血钙、镁、钾),并建议定期监测ECG和电解质,尤其是在开始治疗时出现呕吐、腹泻、脱水或肾功能损害情况时。QTc大于500ms或与基线相比的变化大于或等于60ms并伴有尖端扭转型室速、多形性室性心动过速或严重心律失常症状/体征的患者应永久停用克唑替尼胶囊。必须立即咨询心内科医生的建议。在至少2个单独的ECG上QTc大于500ms的患者应暂停使用克唑替尼胶囊,直到恢复至QTc小于或等于480ms,然后继续按表2中描述的减少剂量(见【用法用量】和【药代动力学】)。心动过缓:接受克唑替尼胶囊治疗的患者可能会出现症状性心动过缓(如:晕厥、头晕、低血压)。在不同的临床试验里接受克唑替尼治疗的1719例患者中有13%出现心动过缓。2.4%接受克唑替尼胶囊治疗的患者出现了3级晕厥,而接受化疗的患者为0.6%(见【不良反应】)。另外也报告了,直到开始治疗后数周,克唑替尼才对心率下降产生全面影响。尽可能避免克唑替尼与其他已知可引起心动过缓的药物(如β-受体阻滞剂、维拉帕米和地尔硫卓之类的非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可乐定和地高辛)同时使用。应定期监测心率和血压。如果出现心动过缓,重新评估已知会引起心动过缓的合并用药。出现心动过缓时按建议暂停给药、减量或永久停用克唑替尼胶囊(见【用法用量】)。严重视力丧失:在所有临床试验中,1719名患者中4级视野缺损伴视力丧失的发生率为0.2%(见【不良反应】)。根据报告,视神经萎缩和视神经障碍是视力丧失的潜在原因。新发严重视力丧失(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小于20/200)的患者应停用克唑替尼。对新发严重视力丧失进行眼科评估,包括最佳矫正视力、视网膜照相、视野、光学相干断层扫描(OCT)和其他适当的评估。尚无足够的信息可以描述严重视力丧失患者继续使用克唑替尼的风险,决定继续使用克唑替尼时应考虑对患者的潜在益处。如果视觉异常持续出现或加剧,建议进行眼科检查(见【不良反应】)。胚胎毒性:根据克唑替尼胶囊的作用机制,妊娠妇女服用后可能会给胎儿带来伤害。在动物生殖研究中,妊娠大鼠在器官形成期间口服克唑替尼(暴露量与人类最大推荐剂量时观察到的暴露量相近)后导致了胚胎毒性和胎仔毒性。应告知妊娠妇女本品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应告知具有生殖能力的女性在接受克唑替尼治疗期间及最后一次给药后至少45天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有些男性具有有生育能力的女性伴侣,应告知男性患者在接受克唑替尼治疗期间及最后一次给药后至少90天内使用避孕套(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和【药理毒理】)。ALK检测:2013年6月发布的《中国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阳性非小细胞肺癌诊断专家共识》(2013版)、《中国表皮生长因子受体基因突变和间变性淋巴瘤激酶融合基因阳性非小细胞肺癌诊断治疗指南》(2013版)推荐,目前针对ALK融合基因检测常用的方法主要有3种:荧光原位杂交(FISH)、基于聚合酶链反应(PCR)扩增基础上的技术和针对融合蛋白表达的免疫组织化学法(IHC)。应根据目前ALK融合基因检测各种方法的优缺点、临床样本的特点和实验室的条件,按合理的检测流程,选择合适的检测方法。在研究A8081005、A8081007、A8081014及A8081029中使用的是雅培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的ALK基因重组检测试剂盒(荧光原位杂交法)(VysisALKBreakApartFISHProbeKit)。在中国,罗氏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的Ventanaanti-ALK抗体诊断试剂盒(免疫组织化学法)、雅培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的ALK基因重组检测试剂盒(荧光原位杂交法)及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EML4-ALK融合基因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均已经获得CFDA批准用于ALK融合基因的检测。ROS1检测:在研究A8081063研究中使用的是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AmoyDx®人类ROS1基因融合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此外,还报告了以下注意事项:心力衰竭:在克唑替尼的临床研究和上市后监测中,已报告严重的,危及生命的,或致死性心力衰竭不良反应(见【不良反应】)。接受克唑替尼治疗的患者,无论有或没有预先存在的心脏疾病,都应监测心衰的体征和症状(如呼吸困难,水肿,体液潴留导致的体重迅速增加)。如果观察到类似症状,应适当考虑中断剂量,减少剂量,或停药。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白细胞减少症:3级或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是克唑替尼临床研究中的ALK阳性或ROS1阳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报告的很常见的不良事件(12%)。3级或4级白细胞减少症是常见的不良事件(3%)(见【不良反应】)。克唑替尼的临床研究中出现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患者少于0.5%。应在每月和出现临床指征时监测包括白细胞分类计数的全血细胞计数,如果出现3级或4级异常或出现发热或感染,应更加频繁地重复检查(见【用法用量】)。胃肠道穿孔:在使用克唑替尼的临床研究中有胃肠道穿孔事件的报告。在本品上市后使用过程中,有胃肠道穿孔致命性病例的报告(见【不良反应】)。有胃肠道穿孔风险(憩室炎史、肿瘤转移至胃肠道、合并使用有确定的胃肠道穿孔风险的药物)的患者应慎用克唑替尼。出现胃肠道穿孔的患者应停用克唑替尼。应告知患者胃肠道穿孔的最初体征,并建议患者在出现胃肠道穿孔时迅速就医。肾功能影响:在使用克唑替尼的临床研究中,曾观察到患者血肌酐升高和肌酐清除率下降。在临床试验和上市后接受克唑替尼治疗的患者中,有肾功能衰竭和急性肾功能衰竭的报告。也观察到有致命结果、需要血液透析和4级高钾血症的病例。推荐监测患者在基线和克唑替尼治疗期间的肾功能,尤其要注意那些有肾功能损害的危险因素或既往史的患者(见【不良反应】)。光敏感性:在接受克唑替尼治疗的患者中报告了光敏感性(见【不良反应】)。应建议患者在服用克唑替尼时避免长时间暴露于日光下,并在户外时采取保护措施(例如,使用防护服和/或防晒霜)。药物-食物相互作用:应避免克唑替尼治疗过程中食用西柚或西柚汁(见【药物相互作用】)。非腺癌成分的NSCLC:有关非腺癌组织(包括鳞状细胞癌[SCC])的ALK阳性或ROS1阳性NSCLC患者的资料有限。膳食钠:本品每粒200mg或250mg胶囊含钠少于1mmol(23mg),即基本上是“无钠的”。对驾驶和使用机械能力的影响:克唑替尼胶囊对驾驶及操作机械的能力产生轻度影响。由于患者在使用克唑替尼胶囊期间可能会发生症状性心动过缓(如:晕厥、头晕、低血压)、视觉异常或疲倦等反应,因此在驾驶或操作机械时应谨慎(见【用法用量】、【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
- 【药物相互作用】其他药物对克唑替尼胶囊的影响:强效或中效CYP3A抑制剂:克唑替尼与CYP3A强抑制剂合用会导致克唑替尼血浆浓度升高(见【药代动力学】),这可能会增加克唑替尼胶囊的不良反应风险。避免合并使用下列CYP3A强抑制剂(包括但不仅限于):克拉霉素、印地那韦、伊曲康唑、酮康唑、奈法唑酮、奈非那韦、利托那韦、沙奎那韦、醋竹桃霉素、伏立康唑、西柚或西柚汁。若无法避免合并使用CYP3A强抑制剂,应减少克唑替尼胶囊剂量(见【用法用量】)。应谨慎与中度CYP3A抑制剂合并用药。CYP3A强诱导剂:克唑替尼与CYP3A强诱导剂合用会导致克唑替尼血浆浓度降低(见【药代动力学】),这可能会减弱克唑替尼胶囊的疗效。避免合并使用下列CYP3A强诱导剂(包括但不仅限于):卡马西平、苯巴比妥、苯妥英钠、利福平、利福布丁和圣约翰草。克唑替尼胶囊对其他药物的影响:CYP3A底物:与克唑替尼合用会导致CYP3A底物的血浆浓度升高(见【药代动力学】),这可能会增加这些底物的不良反应风险。避免合并使用克唑替尼胶囊与CYP3A底物(包括但不限于阿芬太尼、环孢霉素、双氢麦角胺、麦角胺、芬太尼、匹莫齐特、奎尼丁、西罗莫司和他克莫司),因为极小的浓度变化可能导致严重不良反应。若无法避免合并使用克唑替尼胶囊,应按照经批准的产品说明书减少CYP3A底物剂量。可延长QT间期的药物:克唑替尼胶囊可延长QT/QTc间期。避免合并使用克唑替尼胶囊与可延长QT间期的药物(见【注意事项】,【药代动力学】)。可引起心动过缓的药物:克唑替尼胶囊可引起心动过缓。避免合并使用克唑替尼胶囊与可引起心动过缓的药物(例如β-受体阻滞剂、非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可乐定和地高辛)(见【注意事项】)。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风险总结:基于动物研究结果和克唑替尼胶囊的作用机制,妊娠妇女服用可能会给胎儿带来伤害(见【药理毒理】)。目前尚无妊娠期间使用克唑替尼的数据。在动物生殖研究中,妊娠大鼠在器官形成期间口服克唑替尼(暴露量与人类最大推荐剂量时预计的暴露量相近)后导致了胚胎毒性和胎仔毒性[见数据]。应告知妊娠妇女本品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在美国普通人群中,临床确认妊娠中的重大出生缺陷和流产的预计背景风险分别为2-4%和15-20%。数据:动物数据:对器官形成期间的妊娠大鼠和家兔给予克唑替尼,以研究药物对胚胎/胎儿发育的影响。当大鼠用药为50mg/kg/天时(根据曲线下面积,大约为推荐人体临床用药剂量的0.6倍),出现着床后流产增加。当大鼠用药剂量达200mg/kg/天(根据曲线下面积,大约为推荐人体临床剂量时的2.7倍)或家兔用药剂量达60mg/kg/天(曲线下面积约为推荐人体临床剂量时的1.6倍)时,胚胎的体重有所降低,但未出现致畸作用。哺乳:风险总结:尚无关于母乳中是否存在克唑替尼或其代谢物、对母乳喂养儿童或乳汁生成的影响的信息。由于母乳喂养儿童可能会出现不良反应,因此建议女性在接受克唑替尼治疗期间及最后一次给药后45天内不要进行母乳喂养。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和男性:妊娠试验:对于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开始使用克唑替尼胶囊之前确认其妊娠状态(见【药代动力学】)。避孕:女性:妊娠妇女服用克唑替尼可能会给胎儿带来伤害。应告知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接受克唑替尼治疗期间及最后一次给药后至少45天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男性:由于具有潜在的遗传毒性,因此应告知有女性伴侣(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在接受克唑替尼治疗期间及最后一次给药后至少90天内使用避孕套(见【药理毒理】)。不育:根据动物生殖器官研究结果,克唑替尼可能会导致具有生殖能力的女性和男性出现生育能力减退。目前尚不清楚对生育能力的影响是否可逆(见【药理毒理】)。
- 【老年患者用药】在参与克唑替尼胶囊临床研究的所有ALK阳性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n=1669)中,16%为65岁或65岁以上,3.8%为75岁或75岁以上。未见这些患者与年轻患者在安全性或有效性方面存在总体差异。克唑替尼胶囊在ROS1阳性转移性非小细胞癌患者中的临床研究未入组足够数量的年满65岁的患者,因此不能确定老年患者对本药的反应是否与年轻患者不同。
- 【儿童用药】目前尚无儿科患者使用克唑替尼胶囊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幼年动物毒性数据:研究发现,给予幼鼠克唑替尼150mg/kg/天,每日一次,连续28天后(根据曲线下面积,大约为5.4倍的推荐人体临床剂量),其长骨生长过程中骨形成减少。关于儿科患者的其他潜在毒性,尚未在幼年动物中进行评价。
- 【药理毒理】药理作用:克唑替尼是一种酪氨酸激酶受体抑制剂,包括ALK、肝细胞生长因子受体(HGFR,c-Met)、ROS1(c-cos)和RON。易位可促使ALK基因引起致癌融合蛋白的表达。ALK融合蛋白形成可引起基因表达和信号的激活和失调,进而促使表达这些蛋白的肿瘤细胞增殖和存活。克唑替尼在肿瘤细胞株中对ALK、ROS1和c-Met在细胞水平检测的磷酸化具有浓度依赖性抑制作用,对表达棘皮动物微管相关类蛋白4(EML4)或核仁磷酸蛋白(NPM)-ALK融合蛋白或c-Met的异种移植荷瘤小鼠具有抗肿瘤活性。毒理研究:遗传毒性:克唑替尼体外中国仓鼠卵巢细胞微核试验、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和大鼠体内骨髓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阳性,Ames试验结果阴性。生殖毒性:克唑替尼未开展特定动物试验评价其对生育力的影响。大鼠重复给药毒性试验结果提示克唑替尼对人类生育力和生殖功能具有潜在损害作用。研究显示,大鼠持续给药28天,给药剂量为>50mg/kg/天时(按AUC计算,大于推荐人临床用药剂量的1.7倍),雄性动物出现睾丸粗线期精母细胞退化。大鼠重复给药3天,500mg/kg/天时(按体表面积计算,约为推荐人临床用药剂量10倍),雌性动物出现卵泡单细胞坏死。克唑替尼未进行致癌性试验研究。
- 【药物过量】目前尚无已知的克唑替尼胶囊药物过量的病例。目前尚无克唑替尼胶囊解毒剂。
- 【药代动力学】每日服用250mg克唑替尼两次,15天内可达到并保持稳态血药浓度,平均累积率为4.8。当剂量超出每日两次、每次200mg~300mg(为批准推荐剂量的0.8-1.2倍)的剂量范围,稳态观察到的最低浓度(Cmin)和AUC的增加略高于剂量的增加比例。吸收:单剂量克唑替尼的吸收浓度达到峰值的中位时间为4-6小时,克唑替尼的平均绝对生物利用度为43%(范围:32%~66%)。食物的影响:高脂膳食可使克唑替尼的AUC0-INF和观察到的最大血浆浓度(Cmax)降低约14%。分布:单次静脉注射给药后,药物几何平均分布容积(Vss)为1772升。在体外克唑替尼的蛋白结合率为91%,与药物浓度无关。在体外克唑替尼为P-糖蛋白(Pgp)的底物。血液-血浆浓度比率约为1。清除:克唑替尼单剂量给药后,平均表观血浆终末半衰期为42小时。克唑替尼250mg每日两次给药后在稳态时的平均表观清除率(CL/F)(60升/小时)低于单剂量250mg口服给药后的(100升/小时)。代谢:参与克唑替尼代谢消除的主要酶是CYP3A。排泄:健康受试者在单剂量口服250mg放射性标记克唑替尼后,在其粪便和尿液中分别回收到给药剂量的63%(53%为原型)和22%(2.3%为原型)。
- 【贮藏】30℃以下保存。
- 【有效期】36个月。
- 【生产厂家】德国Pfizer Manufacturing Deutschland GmbH,Betriebsstatte Freiburg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比利时PFIZER EUROPE MA EEIG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J20171013
- 【生产地址】德国Mooswaldallee 1, 79090 Freiburg, Germany
- 【药品本位码】869787180014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