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价格的形成需要发改委倾听市场呼声

2013-09-03 16:57:38    来源:  作者:

  原标题:药价另辟蹊径 能否找到迷宫出口?

  近日,有消息人士称,发改委又出新招,正考虑包括是否取消药品最高零售价格、采取药品支付指导价试点以及是否维持原研药单独定价政策三方面改革。然而,这次出招能否一招制胜,还须“走着瞧”。

  发改委为何发起此次药价改革?

  毋庸置疑,发改委再次对药价动刀子,十多年在药品价格管制方面的失利是其中一个根本动因。其二,医药回扣泛滥成灾,高州事件、漳州事件、GSK事件等暴露出的问题发人深思,一个比较一致的看法是药品价格虚高畸形,发改委压力巨大。其三,医疗费用上涨过快,医疗保险基金压力大,老百姓不满意、医务人员、政府不满意。在这种严峻形势下,发改委怎能不下手呢?

  药价管制失灵,原因到底在哪里?

  为了降药价,发改委先后采取药品最高零售价、管制医疗机构的购销加价率、实施差别加价率、禁止折扣、管制单处方开药量和均次费用、管制药占比、实行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取消药品加成、禁止“二次议价”、推行单一货源承诺、严打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实行收支两条线等措施,然而基本上没有见效。在一次又一次的冲击下,一次又一次地败下阵来。为什么?

  有专家称信息不对称、管制者被俘获、医疗机构垄断地位、被管制者的规避等是管制失灵的原因。然而,这些实际情况确实是客观存在,且将长时间甚至永久存在。对此,发改委能采取什么措施呢?

  另辟蹊径,能否找到迷宫出口?

  据悉,发改委“将现行政府控制最高零售限价的做法,逐步向以政府管理支付价格为核心的管理方式转变,逐步放开对零售价格的管制”。显然,科学制定支付指导价是其最为核心和关键的问题。

  笔者认为,对此首先要特别注意避免两种倾向:一、防止出现新的虚高定价,若如此,又将走回“最高零售价”的老路,而且危害将更大;二、防止价格过低把真正的特效药“杠”到外面,致使医保不支付,加重老百姓负担。另外,应注意建立药品价格信息员,建立药品支付指导价的动态调整机制。

  说到底,药品价格的形成需要发改委注意倾听“市场”的“呼声”,同时认真完善医药市场。应尽快规范药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核心是缩短利益链,放弃捆绑在政府身上的利益。同时,着手治疗阻碍药品价格改革医院方面的“沉疴”: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改变价格价值严重背离局面;强制信息透明与公开;加大对医药回扣等腐败问题的打击力度。

  相关链接:药品定价模式不变 31次降价难撼高药价

  从1998年5月21日起,国家计委决定放开维生素C、诺氟沙星、环丙沙星、氧氟沙星等4种药品价格,揭开了药品降价的序幕。迄今为止,我国已针对不同品类的药品进行了3轮共31次降价。

  然而,“看病难、看病贵”、药价高的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尽管政府试图以行政手段推行药品定点生产、药品零差率、杜绝“以药养医”等措施,但在执行过程中,却面临着多方阻力。

  药品定价模式未改变

  “事实上,不是降价政策没被执行,而是没有在药价体系中体现出来。”国内某药企高管告诉《第一财经日报》。

  2012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文件,决定自2013年2月1日起对20类药品调整最高零售限价,覆盖400多个品种、700多个代表剂型规格。这是迄今为止国家进行的第三轮、第31次降价。

  尽管十多年来,国家针对多种药物进行降价,并不乏一些大幅度降价,例如2005年9月28日,国家发改委在医药企业的激烈反对声中执行第17次降价,降低22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降价金额约40亿元。2012年3月27日,国家发改委对消化类药品等价格作出大幅调整,平均降幅达17%,包括葛兰素史克、阿斯利康等近20家单独定价的跨国药企产品也遭遇大幅降价。然而,从患者角度看,还是存在“药价高、看病贵”的问题。

  “为什么觉得药价贵?主要贵在高价药,这些高价药即使降价了,还是和百姓的消费水平不匹配,承担不起也就觉得贵。”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牛正乾表示。

  而上述业内人士则认为,虽然降了30多次药价,但每次降的种类不一样,而且现行的药品定价模式没有改变,药价很难降低。

  该人士表示,当一种药的价格降到一定程度,市场反馈很难再降下去,政府会开始降其他品种。而那些降得太多的品种又会因为价格太低,企业没有利润可赚,就不再生产了,这也就出现“降价死”的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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